在今天下午举行的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李表示,《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将进行修改。新标准应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局“科”姓的定位,并增加一个常规指标,即人员占10%;建立清晰可操作的负面清单。
此外,要限制科技创新板支持的行业板块,支持六大行业板块在科技创新板上市;增加上海市科学技术管理和科学研究委员会成员;突出定性和定量研究判断,严格防范注水、突然购买专利等。并压缩赞助机构的责任。
李还表示,禁止从事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业务的企业在科技创新板上市。
信息技术之家获悉,证监会《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于2020年3月20日实施,目前的指标包括:
1.近三年R&D投资占营业收入的5%以上,或近三年R&D投资累计超过6000万元。
2、形成5项以上发明专利的主营业务收入
3.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0%,或者上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
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22条第(5)项规定的上市标准申报科技创新板的企业,不得适用上述第(3)项“营业收入”的规定;以上第(2)项要求不适用于软件行业,R&D的比例应在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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