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购物,买了之后不想要了怎么办?回报无疑是治疗冲动的‘后悔药’。无理由网购7天已经不是新鲜事了。线下购物可以同样方便吗?据报道,近日,“长三角异地不同店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企业联盟正式成立。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采购商品后,退换货渠道会更顺畅。
这种“后悔药”是指货物可以在到达之日起7天内无故退货。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除特殊商品外,经营者通过互联网、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在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无需说明理由。这项规定赢得了消费者的好评,促进了网上购物的发展。
但这种“后悔药”主要适用于网购,线下消费者往往无法获得。去年5月,67家知名企业承诺自愿参与长三角不同地点、门店的回访交流活动。这表明,线下消费者在长三角相关门店购物时,可以享有与线上消费者同等的权利。
如今,参与这项活动的企业从67家扩大到82家,并以联盟的形式运作。这意味着“后悔药”正在升级和扩大,更多的商家达成了这一共识并采取了行动,这意味着更多的消费者将从中受益。
对于无缘无故参与线下退货的企业来说,采取这一步不仅表明他们对自己的产品和服务有信心,也意味着他们愿意尝试与消费者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这对提高线下店铺的流量,塑造企业形象和品牌有积极的作用。
而消费者自然是受益者。虽然消费者可以亲自去线下商店挑选商品,但也有“错”、“错”、“冲动”的时候。有了无条件退货换货,消费者的后顾之忧会明显减少。
法律明确规定“通过互联网、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适用于无理由退货7天,以及‘等’字表示包括线下商店在内的其他销售方式,也可以探索无理由退货。当然,这个理由必须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消费者和商家双方的合法权益都需要得到保护。
预计线下消费者的“后悔权”将从少数省份和地方逐步扩大到更多地区,使“后悔药”成为增强线下消费体验、促进线下消费更快发展的“补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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