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区检察官办公室昨天表示,承办检察官已经调查了电影泄露的可能渠道,并签署了协议,因为没有证据。检方还对李宗瑞案的承办检察官采取了“事后注意”的处罚,并修改了内部规定,要求检察官归还扣押的物品,并在进行调查时谨慎和适当,以避免重复同样的错误。
但外界认为检方开始打击传播不雅照片的媒体和人员,现在面对大型门户网站可以搜索到与李案有关的偷拍照片,可以双手忽略。主管部门没有对这种混乱采取具体行动,要求删除链接,这简直是放任自流。
为了追查从李宗瑞流出的不雅照片,台北地方检察官办公室于去年八月,指控首席检察官蔡兴华与精通电脑犯罪调查的检察官徐世伟,对第一次流出的不雅照片内容进行研究,以查明重拍的地点是否来自新闻室与警察局,并检查记者的笔记本以追查照片来源,但最终仍告失败。整个案子是去年签的。
相反,“JISC”的高凤仙在查案时发现,2012年2月,公诉人郭玉芳在李宗瑞非法交付了5张涉嫌性侵的多名被害人的证据光盘,交给非权利人李宗瑞,并于2012年5月私下致电被告律师,要求被告返还光盘。律师说,光盘已经销毁,但没有电话记录或抄本。
同时,扣押案件的电脑未按规定送相关机构进行法医解密,公诉人郭玉芳私下要求非承办公诉人解密,并将性爱影片存储在移动硬盘中,但未能对解密和证据作出书面记录。“JISC”认为这些行为可能是同年8月在网上疯狂发行电影和照片的原因,并于去年年中完成了调查报告。没想到后来台北区检办签了整件案子,使得流出源头成为一个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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