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健康险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表示2021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将继续提高。
通知称,2021年,居民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将提高到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同时提高个人缴费标准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的衔接,充分发挥综合保障功能。抓好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的落实,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通知明确指出,要巩固和扩大医疗保险扶贫成果,逐步实现从集中资源支持扶贫到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大体系正常化的平稳过渡。严格落实“四不”要求,保持医疗保障主体救助政策的整体稳定,对不同类别的贫困人口实行多种医疗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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