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5日,四川省广元市残疾人夏玉凯在中级法院引爆炸药,随法官死亡。
据了解,夏玉凯在广元市市中区杨佳晏办事处刘阳村永嘉湾开了一个煤矿。据知情人士透露,夏玉凯在煤矿转让过程中与煤老板杨发生了转让协议纠纷,遂将杨诉至广元市中心区法院。
夏玉凯不服广元市中心区法院的判决,向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中央地区法院的结果,要求再审。结果市中区法院再审判决同上,夏玉凯再次向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令他惊讶的是,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中央地区法院的原判。夏玉凯仍不服申诉,送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法院。等了很久,法官告诉他维持原判,这是终审判决,不能再上诉。
据一位知情人士分析,夏雨凯很可能是对法院的判决不满,最终铤而走险,制造了一起自杀式爆炸事件。
2010年6月1日,湖南省永州邮储支行警卫押运队队长朱军用冲锋枪扫射法庭,当场击毙3名法官,打伤3名法官。
根据公安部门的初步调查,46岁的朱军于2006年因房屋买卖纠纷向零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零陵区法院判决朱军胜诉,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2万元,法院于8个月后执行。但朱军认为,实施时间过长,滞纳金和房产证落实不到位。此外,他于2003年同意与妻子离婚,2006年患上鼻咽癌,今年被确诊为晚期,引发怨恨、报复和自杀念头。
6月1日上午,朱军以验枪为由,通过银行的枪店老板,骗取了一支冲锋枪、两支手枪和子弹,造成3死3伤的恶性案件。
2015年9月9日,湖北省十堰市中级法院4名法官被刺。43岁的胡庆刚在接到其与十堰方鼎汽车车身有限公司劳动争议诉讼二审判决后,持刀刺伤十堰中院四名法官,其中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两人轻伤。
胡庆刚的案子不复杂,涉及的钱不多。2013年8月,胡庆刚进入十堰方鼎公司油漆车间,被派往武汉方鼎工作3个月。
2014年3月,离开武汉方鼎后,胡庆刚在春节前25天举报工资被方鼎公司拖欠。
在劳动部门的监督下,胡庆刚讨回了拖欠的工资。除去企业预付的2000元,胡庆刚拿回了所欠的2157元。但胡庆刚后来指出,武汉方鼎公司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双倍工资、加班费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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