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李某急急忙忙地来到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要求履行义务,请承办法官不要将其“拉黑”,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令等强制措施的威慑下,被执行人当即主动履行了5万元欠款,该案得以及时高效的执结。
2019年6月28日,李某向刘某借款6万元并出具欠条1张,2021年1月李某偿还1万元,余款未还,刘某多次催要无果,只得诉至法院。2021年6月,寿县法院依法判决李某一次性偿还所欠刘某的借款5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未履行义务,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李某依然未履行义务,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并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严明利害,力劝珍惜个人信用,履行义务,否则本院将对其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如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令等。9月6日,被执行人李某主动来到法院,即时将该案欠款5万元全数交纳。承办法官及时将案款通过线上汇入申请人账户,至此该案得以及时高效、圆满执结。寿县法院执行法官始终秉承着为群众办实事,件件是实事,事事都办实的理念,立足司法为民,穷尽执行手段,努力促成每一起执行案件的圆满解决。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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