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8日,截至17时30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发布:1人被“双开”,1人被提起公诉,3人被逮捕,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青岛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柳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山东省潍坊市监委对青岛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柳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柳伟违反政治纪律,参加封建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购物卡;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公权私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柳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目无党纪国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关总署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柳伟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柳伟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山东省潍坊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柳伟简历
柳伟,男,汉族,1971年7月出生,辽宁宽甸人,研究生学历,199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7月参加工作。
1997年7月至1998年8月,监察部驻海关总署监察局办公室干部;
1998年8月至2000年8月,监察部驻海关总署监察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2000年8月至2002年6月,海关总署办公厅署长办公室主任科员;
2002年6月至2002年9月,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助理调研员;
2002年9月至2002年11月,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党委副秘书长(挂职,副处级);
2002年11月至2004年5月,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党委副秘书长兼阿拉山口口岸党委副书记(挂职,副处级);
2004年5月至2005年6月,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外经局党组书记(挂职,正处级);
2005年6月至2012年4月,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法规管理处处长(正处级);
2012年4月至2016年12月,兰州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副厅局级);
2016年12月至2019年10月,青岛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副厅局级);
2019年10月,青岛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副厅局级)。
西藏检察机关依法对帕珠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帕珠(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林芝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帕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值班律师的意见。林芝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帕珠利用担任萨迦县县长,吉隆县县长、县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海检察机关依法对高友清决定逮捕
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高友清(正局级)涉嫌受贿、挪用公款、违法发放贷款一案,由上海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对高友清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翁建荣决定逮捕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翁建荣(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翁建荣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黑龙江检察机关依法对张振伟决定逮捕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黑龙江省政协常委张振伟(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鹤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振伟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山西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近日,山西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朔州市怀仁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朱玉罡对待组织生活敷衍应付,剖析材料照搬照抄问题。朱玉罡对待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认真,怀仁市政协党组班子2017年度、2018年度的对照检查材料中,问题原因剖析、努力的方向及整改措施等内容,均照搬照抄2016年度对照检查材料。同时,其个人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材料,也与2016年度对照检查材料高度雷同。2021年7月,朱玉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临汾市大宁县中医院院长闫国锋违规为其子操办订婚宴问题。2021年3月26日、28日,闫国峰在为其子订婚过程中,先后两次设宴,并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等赠送的礼金,共计1.36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4月,闫国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3.吕梁市石楼县裴沟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薛凤玲违规收受高档香烟问题。2019年4月,薛凤玲在负责推动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过程中,违规收受某环卫公司赠送的10条高档香烟,价值共计6000元。2021年1月,薛凤玲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4.晋中市榆社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副主任连永刚违规收受礼金、项目验收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8年9月至2020年1月,连永刚在担任榆社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期间,先后两次违规收受某合作社赠送的礼金,共计8000元;在组织对2018年度养殖产业项目验收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不认真,审核把关流于形式,导致9.9万余元国家专项资金被违规领取。2021年7月,连永刚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5.晋城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科科长刘海敏作风漂浮、落实工作不力问题。2020年8月,省应急管理厅下发通知,要求为受疫情影响,许可证照顺延的各相关企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30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刘海敏作为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科科长,工作浮于表面,收到该通知后,既没有认真传达学习,也没有督促落实,只是将文件在该局网站一挂了之,所辖县(市、区)应急部门未能及时掌握、有效落实文件要求,使得某化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被注销,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6月,刘海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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