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3日,截至17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3人被查,2人被“双开”。
审查调查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委原书记朱中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委原书记朱中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朱中奎简历
朱中奎,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四川长宁人,198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9年2月至1982年11月,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江达县卡贡区(现卡贡乡)会计;
1982年11月至1987年6月,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江达县财政局会计;
1987年6月至1993年12月,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江达县财政局局长;
1993年12月至1995年1月,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行署驻成都办事处昌都宾馆经理;
1995年1月至2001年11月,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行署驻成都办事处副主任兼昌都地区经济贸易开发总公司经理、副总经理(副县级);
2001年11月至2002年4月,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财政局党组副书记;
2002年4月至2007年6月,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07年6月至2008年4月,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委副秘书长(正县级);
2008年4月至2009年11月,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委秘书长(副地级);
2009年11月至2012年1月,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委委员、组织部部长;
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委常务副书记、组织部部长(正地级);
2012年12月至2014年2月,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委常务副书记、组织部部长、地委党校校长;
2014年2月至2015年7月,西藏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2015年7月至2017年1月,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2017年1月至2021年9月,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委书记;
2021年9月免职。
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刘锁星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刘锁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锁星简历
刘锁星,男,汉族,1957年4月生,黑龙江鸡西人,1974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74.08—1985.04 鸡西市城子河区商委干部
1985.04—1987.11 鸡西市城子河区燃料站站长
1987.11—1989.07 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委会委员
1989.07—1992.02 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检察院批捕科科长
1992.02—1993.02 鸡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委会委员
1993.02—1996.10 鸡西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科科长、检委会委员
1996.10—1999.06 虎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1996.09—1998.12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99.06—2000.05 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长助理、检委会委员
2000.05—2003.08 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
2003.08—2011.10 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
2011.10—2011.12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2011.12—2012.01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
2012.01—2016.12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
2016.12—2017.04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审判员
2017.04 退休
原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刘积福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原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刘积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积福简历
刘积福,男,汉族,1949年7月出生,江西吉安人,大学本科学历,1968年2月参加工作,196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8年2月至1978年9月,在部队服役;
1978年9月至1987年9月,历任吉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副院长等;
1987年9月至1989年12月,任井冈山市委副书记、市长;
1989年12月至1991年8月,任井冈山市委书记;
1991年8月至1995年5月,任吉安地委委员、吉安市(县)委书记;
1995年5月至1998年2月,任宜春地委副书记;
1998年2月至2001年12月,任九江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1年12月至2005年6月,任九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5年6月至2006年3月,任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
2006年3月至2010年1月,任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党纪政务处分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二级巡视员、干部处原处长李健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北京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北京市委批准,北京市纪委监委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二级巡视员、政治部原副主任、干部处原处长李健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健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操办丧事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干部职工录用中,利用职务上的影响违反规定为他人谋利;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人事安排、案件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钱款。
李健平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健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款项一并移送。
李健平简历
李健平,男,汉族,1967年3月出生,天津蓟县人。1996年5月入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
1991年7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见习;
1992年3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见习;
1992年7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科员级);
1995年5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干部;
1997年8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助理监察员(副科级);
1998年5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助理审判员;
2001年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团委书记、助理审判员(正科级);
2003年4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聘管中心主任助理、助理审判员;
2004年4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聘管中心副主任、助理审判员(副处级);
2005年3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干部处副处长、审判员;
2009年6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干部处副处长、审判员(正处级);
2011年5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审判员;
2013年9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4年7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兼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庭长、审判员;
2015年3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处处长、审判员;
2015年10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干部处处长、审判员;
2019年12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干部处处长、审判员、一级调研员;
2020年4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干部处处长、审判员、二级巡视员。
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杨学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北京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北京市委批准,北京市纪委监委对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杨学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学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大搞权钱交易,为他人在垄断业务、项目工程等方面谋取利益,并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杨学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学锋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杨学锋简历
杨学锋,男,汉族,1965年5月出生,重庆人,198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
1988年7月至1993年5月,任北京市房地产信托投资公司干部;
1993年5月至1994年10月,任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政策指导处副处长;
1994年10月至1998年6月,任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政策指导处处长;
1998年6月至2001年9月,任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政策指导处处长兼归集二部主任;
2001年9月至2003年5月,任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政策指导处处长兼住房贷款担保中心主任;
2003年5月至2015年9月,任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
2015年9月至2019年7月,任北京新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2019年7月至2020年5月,任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2020年5月至2021年1月,任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21年1月,任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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