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安,湖南宁远(今属新田县)人,生于成化八年(1472),卒于嘉靖二十八年(1549) 年,享年 77 周岁。他是明代嘉靖二年二月至嘉靖九年十二月锦衣卫的掌卫者,其时的职衔是都指挥使。锦衣卫是明代的一个特殊机构,既负责皇帝的侍卫、仪仗,又有侦缉、司法等特权,权势甚重,以此执掌锦衣卫的人对明代历史的影响很大。明世宗朱厚熜以“伦序当立”而由藩王入继大统,在宫廷中没有自己的势力,入宫之后必然要对各种要害的权力部门加以调整,锦衣卫的掌卫者势必要用自己信得过的人,遂使一批从龙者跻身权势部门,骆安就是在这一背景下执掌了锦衣卫的大权。那么,作为执掌了七年十个月锦衣卫大权的骆安, 他的行实如何?对历史的影响怎样?由于没有传记的记载,使人难窥其详。不过人们在明代名臣高拱的文集中发现了高拱为骆安撰写的墓志铭,遂使我们对骆安的人生历程和他任锦衣卫掌卫事的情况有了大体的认识。本文即拟对高拱所撰骆安墓志铭进行考察,以使我们对嘉靖初叶的历史和锦衣卫的行事有更深入的认识。
高拱所撰骆安的墓志铭题为《明故明威将军锦衣卫指挥佥事骆公墓志铭》,收在《高文襄公文集十五种》(清康熙笼春堂刻本)《诗文杂著》卷三1第 111~112 页,这里我们依据高拱撰写的墓志铭,首先对骆安的家世进行考究。
嘉靖己酉十月十三日,明威将军锦衣卫指挥佥事骆公不禄,将以其年腊月廿日归窆都城南五里祖茔之次,于是公弟定暨寅以其兄寮魏君状来乞铭。予素辱公交厚,知公懿行为详,胡可以不文辞?
这里给我们的时间点是嘉靖己酉,即嘉靖二十八年十月十三日骆安去世,择定的下葬日期是当年的腊月二十日,葬地是都城南五里的祖茔。据此可知骆安从去世到下葬之间有六十七天的间隔时间,高拱撰写墓志铭的时间应该就是在这个期间。锦衣卫指挥佥事是他致仕时的职级,明威将军则是明代授予武官的散阶称号,与骆安的指挥佥事正四品的职级正相对应。 要求高拱撰写墓志铭的人是骆安的两个弟弟骆定和骆寅,高拱之所以答应给骆安撰写墓志铭是因为与骆安相交甚厚,对骆安的行实深有了解,所以他才说:“胡可以不文辞?”接着,高拱对骆安的家世做了简要的勾勒。
叙曰:公讳安,字时泰,别号月崖,湖广宁远人也。高大父当元末时归附太祖高皇 帝,后遂占籍燕山中护卫,生二子,曰寄保,曰寄善。保有战阵功,官济阳卫正千户,死无嗣,善承其官,而传其子广,广改卫羽林,而传其子胜。胜娶于胡,生公, 幼岐嶷,不喜嬉弄,有成人体。既就外傅,即笃学好问,闻见日益博。弘治初,献皇帝建国于兴,慎选护从,父往典郡牧所,公遂从如承天。居数年,承荫,仍理所 事,实勤慎有声。
从这段叙述中我们可知,骆安的祖籍确实是湖南宁远县,其祖居地骆铭孙村现在划属新田县,并有多部保存至今的《骆氏族谱》。从墓志铭的叙述中可知,骆安的曾祖父在元末归附了朱元璋,应该是从那时起离开的家乡,在《族谱》中他的高祖父名为骆以诚。从其高祖父算起的世系为二世曾祖父骆寄保、骆寄善两兄弟、三世为祖父骆广,四世为父亲骆胜,到骆安是第五世。他的高祖父在元末时归附朱元璋,从历史地理和时间进程两个视角来看,元末的两湖地区是陈友谅的势力范围,有可能骆以诚在元末大乱时先是加入了陈友谅的军队,当朱元璋 灭掉陈友谅后,陈氏的余部被朱元璋收编,此后就成为朱元璋的军队。朱元璋建立大明王朝后实行了大分封,其第四子朱棣受封为燕王,朱元璋为其设立了三护卫,洪武十三年之藩北平,这些在实录中均有记载:如洪武十年正月,“以羽林等卫军士益秦、晋、燕三府护卫。 秦府西安护卫旧军一千四百五十一人,益以羽林卫军二千二百六十四人;晋府太原护卫旧军 一千六百三十人,益以兴武等卫军二千二百五十一人;燕府燕山护卫旧军一千三百六十四人,益以金吾左等卫军二千二百六十三人” ,从这些记载中可知,秦王的护卫为 3715 人,晋王的护卫为 3881 人,燕王的护卫为 3627 人,反映着分封体制下诸王势力的强大,骆以诚应该是在这个时期归于燕王的麾下。洪武十一年六月,朱元璋“置燕山中、左二护卫指挥使司” ,骆以诚的占籍燕山中护卫应该是在这个时期。到了洪武十三年三月,“今上(朱棣)之国, 给赐燕山中、左二护卫侍从将士五千七百七十人钞二万七千七百七十一锭”,这时的骆以诚应该是跟随着燕王来到了北平,《族谱》说他“卜居京都顺天府瓦窑头”,那可能就是燕山中护卫的驻防地。到洪武十三年八月,朱元璋“以北平大兴右卫为燕山右护卫”,至此燕王的三护卫设置齐全。
骆以诚在燕山中护卫的职级不详,后修的《族谱》说他洪武时期是“千户侯”,值得怀疑。他的两个儿子骆寄保和骆寄善,按照明代的军户世袭制度,应该是骆寄保承袭了他的军职,后来积有军功而官为济阳卫正千户。据《明史》记载:济阳卫和燕山中护卫一样是亲军卫,属于“上十卫,永乐中置”,另据《明史·兵志》二的记载:洪武时期的北平都司已有济阳卫,后来在永乐四年升为亲军卫。从历史的进程来看,骆寄保承袭了骆以诚的军职后,应该是参加了靖难之役,立功以后升为正千户,很可能后来在战场上牺牲,因为年轻没有留下子嗣,当朱棣即位后,骆寄善按制度承袭了兄长的正千户之职。后来骆寄善的儿子骆广又承袭了骆寄善的军职,并且改属羽林卫,骆广的军职后来又由其子骆胜承袭。骆胜在职时,正赶上兴献王受封之国,在为兴献王选择护卫时,骆胜作为亲军卫的正千户而被选中, 于是在弘治七年九月时跟随兴献王来到了湖北安陆,骆安就这样跟随父亲的脚步到了安陆。
在明代的分封制度下,亲王的地位极高,但是亲王长大后必须到封国去,不许留在京 师,于是就要为他们选择护卫。据弘治时期兵部尚书马文升言:“凡亲王出府,例于后府、 锦衣卫并在京卫分拨军校千七百人”,可见护卫人数众多,兴王之国时的护卫人数肯定不少,以至于两个月后他的老弟雍王祐枟出府时,“以军校减少,援兴王例以请”,兵部建议等雍王“候之国日选外卫者补足”,但是孝宗则“命如兴王例给之”。骆胜作为亲卫军羽林卫的成员,受命出任兴王的护卫军,掌管群牧所,可知他在亲卫军中还是很受重视的。按明朝的制度规定:“自都督府,都指挥司,留守司,内外卫,守御、屯田、群牧千户所,仪卫司,土司,诸番都司卫所,各统其官军及其部落,以听征调、守卫、朝贡、保塞之令。以时修浚其城池而阅视之。”群牧千户所隶属于兵部,整个明代有“守御、屯田、群牧千户所三百五十九”,属于明朝军队的基层机构,职级正五品。几年后,骆胜去世,骆安承袭了骆胜的正千户之职,负责管理群牧千户所事。根据高拱的叙述,骆安在幼年时就聪慧异常, 长大后又勤奋好学,见识广博,这些在管理千户所中的体现,使他获得了好评,所谓“实勤 慎有声。
高拱在墓志铭中对骆安在锦衣卫时的任职情况作了叙述,这里我们结合史籍记载对骆安的行实做一考究。
辛巳,今上入继大统,周旋护从,劳勚为多,荷特旨,升锦衣卫指挥同知,世袭, 仍赠父祖如其官,祖母、母暨配李赠封皆淑人,且敕有司修其父母葬所,赐谕祭,宠赉甲于时。寻以廷荐督理内外衢巷池隍诸务,遂查革兼并、修利沟渠,氓恃以安。癸未,升署都指挥使,视卫篆,奉玺书,督缉事官校,屡有蟒服佩刀之赐。公乃叹曰:“予实武弁末流,幸以犬马微劳,受恩至此,自微秉慎持法,夙夜殚厥心力,其何以报称上者!”于是下令戒诸官校曰:“予罔敢纵慝,亦罔敢幸功,惟奸宄罔职惟尔辜, 厥或戕于孱良亦惟尔辜,惟公、惟平,斯称任使。” 胥曰:“诺。”自是强者敛,诡者遁, 善者无恐,时称清肃。三载奏绩,加升实授一级。公素峭直,好面折人过,或干以私, 即诮让无已。用是群小丛怨,多口肆兴,遂以免。无何皇上追念旧劳,诏与指挥佥事致仕。
这里给出的第一个时间点是辛巳,即正德十六年(1521)。这年三月明武宗去世,明世
宗朱厚熜以伦序当立而入继大统,成为明朝历史上第十一位皇帝。骆安作为侍卫王府的正千户,在世宗入京继统的过程中自然要负责整个的安全保卫事务,是以“周旋护从,劳勚为多”,入京后被特旨提升为锦衣卫指挥同知,这在史籍中都有记载。如在离开安陆时,世宗“以藩卫官校不隶有司,恐为沿途扰,特命从官骆安等严敕之,所过辞谢诸王供馈,屏绝有司珍奇
之献”,可见骆安所负的重任。护从世宗入京的有“内臣张佐、戴永,长史袁宗皋,指挥骆安等凡四十余人” ,这里说骆安是指挥,显然有误,《明世宗实录》在正德十六年五月五日载道:“录从龙功,升群牧所正千户骆安为锦衣卫指挥同知,仪卫副张镗、石宝、副千户赵俊俱指挥佥事,典仗杨宗仁、刘俊、刘鲸、百户王銮、柳时、许通、张安、柳俊、所镇抚姜雄俱正千户,书办官翟裕、吕钊俱副千户,张爵及冠带总旗于海、王纪、陈昇、吴纶、赵 昂、军校乔鉴、范纪俱所镇抚,仍各令世袭”,这些人都是护从世宗入京的侍卫,其中骆 安所晋升的职位最高,从正千户连升两级,成为锦衣卫的指挥同知,这显然是世宗在锦衣卫安插自己的亲信,准备将锦衣卫掌控在自己的手中。须知世宗是在四月二十二日才入宫登基, 刚刚过了十三天,就开始着手锦衣卫人员的调整,就中体现出世宗的政治才能。
第二个时间点是癸未,即嘉靖二年(1523)。史载这年正月二十五日,“兵部覆给事中张原论锦衣卫掌印朱宸等不法事,诏:宸革任闲住,骆安留用,今后东西司房辨事毋用查革之人。”这段记载说明,骆安虽然被任命为锦衣卫指挥同知,但是还不是掌管主要权力的 人,掌印者是朱宸,现在朱宸受到弹劾,就给世宗调整锦衣卫的人员带来了机会,所以世宗下令朱宸革任,骆安留用。不仅如此,在二月十一日,世宗就“升锦衣卫指挥同知骆安署都指挥使,命掌卫事,提督官校。署都指挥使王佐提督巡捕,指挥佥事刘宗武、署指挥使王兰、指挥佥事陈寅俱佥书管事。”从朱宸革职、骆安留用到骆安升为署都指挥使掌管锦衣卫仅仅过了半个月的时间,这也就是高拱在墓志铭中所说“奉玺书”并在以后“屡有蟒服、佩刀之赐。”但是墓志铭没有叙述骆安在掌管锦衣卫的七年十个月期间的行实事迹,只是录了他感恩及严督下属的话语,然后用“时称清肃”加以概括,最后说到他因生性峭直、好面折人过而去职,以指挥佥事而致仕,这是受到文体限制的缘故。
其实骆安执掌锦衣卫期间的行实在史籍中还是有些记载的,如在骆安掌管锦衣卫三个月后,世宗“命司设监更造卤薄大驾,从指挥骆安等奏也”,这在历史上只能算是极小的事情。嘉靖三年十月,有个叫王道的男子携带一个金箱,里面装着珠宝、绦环等在市面上兜售,锦衣卫的巡捕官怀疑此人是盗贼,把他抓了起来,世宗命令礼部审问,此时已是傍晚,礼部“仪制司官令原官校押出候审,道寻脱亡。礼部尚书席书及锦衣卫掌卫事都指挥骆安以闻,上切责安及礼官失贼,俱令对状,下解官张昇等法司按问,行五城严缉王道, 务在必获。既而书、安等各上疏引咎,上皆宥之,惟仪制司官罚俸一月。”这个王道在锦衣卫押解官的手中逃脱,骆安和礼部尚书席书上奏给世宗,世宗当然很恼火,但是也没有对骆安加以处罚。这个事例说明锦衣卫确实担负着缉捕的职责,是以在当年的十二月,“以锦衣卫掌卫事署都指挥使骆安提督官校缉捕有功,升一级,其官校戴昊等亦升一级。”兵部对此提出异议,认为“厂卫官校侦事缉奸乃其职分,苟欲偿其劳勚,自有升赏旧格:凡获妖言者赏而不升,获强盗首三名者升一级,为从者赏。今太监芮景贤、锦衣卫署都指挥使骆安、王佐条上所部官校陶淳、谢裕、戴昊、王辅等三年捕获功次,一概辄与升级,非惟有戾祖制,而于初诏亦甚相悖。”但是世宗并不理会兵部的意见,武断地说“已有旨裁定矣。” 可见他对锦衣卫的偏爱。
到嘉靖四年正月,世宗“升锦衣卫都指挥佥事王佐为都指挥同知,指挥同知骆安为指挥使,以缉捕有功也。” 这里实录的记载有误,王佐明明是骆安的副手,却记在了前面,而骆安则被记为由指挥同知升为指挥使,实则应该是由都指挥同知升为署都指挥使,这只要联系实录的前后文就可知道。前面关于骆安是署都指挥使的记载有多处,后面在嘉靖四年二月又载:“修都城,发团营卒五千人,以内官监太监陈材、总兵官保定侯梁永福、工部左侍郎童瑞、锦衣卫署都指挥使骆安督之”,以此可知骆安的真实职衔是署都指挥使,亦可知锦衣卫掌管事务的多样,督工修城也是其中的一项,高拱在墓志铭在说的也就是这件事。
嘉靖五年正月,御史朱辰就京师总甲问题上奏:“极言京师总甲大为民害,请禁革诸弊及议编审之法。”世宗将事由交给兵部廷议,兵部认为“京师总甲本以堤防火盗,非为杂差, 自役使浩繁,编审益众。夜则与火夫摇铃击柝,昼则同小甲打卯报事,及诸下夜坐季官校等, 互有科索,民至夤缘投托,竭财鬻产以规避,虽先朝数禁而蠹弊益深,诚如御史言,禁之便。” 至于“总甲火夫,第令于各铺巡更,听兵马点阅、御史稽察。其锦衣卫下夜官校亦可罢,其 他无名夫役一切革去,仍榜示禁约,有故犯者,官皆问革,军民皆编戍如律。其编审之法, 宜下五城御史会议。”兵部廷议的结果 世宗已经批准实行,但是“锦衣卫指挥使骆安以为官校下夜及总甲报事遵行已久,不宜尽革。上复命校尉下夜如故,第不得科扰地方,并饬五城兵马不得擅役总甲等,有营私犯禁者皆罪之。”这里我们看到,对于兵部已经议行的政策,因为骆安提出异议,世宗马上就作出更改,可见执掌锦衣卫者的重要地位。
最能体现骆安“峭直”性格的事是对陈九川案的处理。陈九川是江西临川人,正德九 年的进士,王守仁的学生,正德时期和舒芬、万潮、夏良胜合称“江西四谏”。世宗即位后, 官任礼部主客司郎中,其职责是“分掌诸蕃朝贡接待给赐之事。......凡贡必省阅之,然后登 内府,有附载物货,则给直。......凡审言语,译文字,送迎馆伴,考稽四夷馆译字生、通事之能否,而禁饬其交通漏泄。凡朝廷赐赉之典,各省土物之贡,咸掌之。”正因为是职责所在,所以陈九川上任后“正贡献名物,节贡使犒赏费数万。”嘉靖四年,天方国使臣火者马黑木等入贡,“陈九川拣退其玉石,所求讨蟒衣金器皿等奏俱不与题覆,又怒骂本馆通事胡士绅等,提督会同馆主事陈邦偁约束过严,禁其货易,以致回夷商人各怀怨恨,士绅等因诈为夷人怨词,讦奏九川、邦偁等。上怒,下锦衣卫逮讯。”陈九川被通事胡士绅挟天方国贡使给告到了世宗那里,世宗遂命锦衣卫来审理,但是“锦衣卫指挥骆安等辞不敢问,请会多官鞫之。”这是怎么回事?专门为皇帝审案的锦衣卫官居然“辞不敢问”?原来这里的背景很复杂,严从简对此说到:“胡士绅奏称九川、邦偁刚恶浮躁,乞先赐罢黜,以顺夷情,以弭边患。按:是时张璁以言礼合上意,骤进向用,欲因事倾内阁费宏。故夷使之讦奏, 实凭借于士绅等,而士绅等之横肆,亦因主之有人也。及九川等下狱,又攀费宏受玉,而其展转谋陷之情见矣。”陈九川本传称:“是时张璁、桂萼欲倾费宏夺其位,乃属士绅再讦九川盗贡玉馈宏制带,词连兵部郎中张羽惠、锦衣指挥张潮等。”世宗把这个案子交给锦衣卫审理,锦衣卫指挥邵辅因为和涨潮是同事,奏请回避,世宗不许,案子交给骆安,骆安又“奏请三法司会勘,以杜嫌疑”,并且由于“面审情词不一,乞将番、汉原本发出,并将胡士绅、龚良臣等通提对证,事体方明”,世宗则不许提审胡士绅,反而责怪“骆安等牵撦回护,且不查究,九川、邦偁打问招认来说。”面对世宗的这种态度,骆安“又奏称:国体重大,夷情不轻,若果改译情真,干碍大学士费宏嘱托已行,干碍指挥张潮,俱听该部径自参奏,通行究治,必须宪典昭示,庶使夏夷无词。上怒其展转支调,诏:仍前怠缓,治罪不饶。......胡士绅又奏:九川等致怨回夷等情,讦及大学士费宏受玉是实。上诏:陈九川、陈邦偁照前旨好生打着追问招认。
该案的最终结果是“谪九川戍边,黜邦偁为民,降张羽惠远方杂职,张潮、总旗邵辅、龚良臣等俱罚俸有差。”我们这里主要关注的是骆安在处理案件时的态度,在世宗听信张璁而刻意回护胡士绅的情况下,骆安先是奏请三法司会审, 世宗不听;又提出将番、汉原本发出、并提胡士绅、龚良臣对证、会审,世宗不许;骆安再次提出事关国体,要认真对待,以致世宗怒其“展转支调”。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骆安的“峭直”性格,他确实是出以公心,要把案件审理明白,使“宪典昭示、使夏夷无词”,甚至不怕惹怒世宗,作为锦衣卫的掌卫者,能有这样的审案态度,确实难能可贵。
作为锦衣卫的掌卫事者,骆安也很能为自己的部下谋取福利。嘉靖七年十一月,“锦衣卫署都指挥使骆安等言:“上直侍卫旗校官军寒苦,乞照近日巡捕官军及侍卫红盔官军奏讨衣鞋事例,一体准给。”工部尚书刘麟执奏言:“胖袄裤鞋原为各边哨了、爪探、架炮、夜不收等项极边官军寒苦之用,其次则征调官军侍卫诸役,岂得滥请?皇上傥悯其宿卫之苦, 故有给银之例可举行之。”得旨:“侍卫军旗人给银七钱,听其自行制造衣鞋,五年一次给 赏。”又谕:“三边官军当此苦寒之际,不时调征,比之在京军士尤为可悯。该部查照,但系该给年分,即差官运送前去给散,勿得视为虚文。”在骆安的奏请下,锦衣卫的上值侍卫获得了国家发给的衣鞋,此后“五载一给为常。”从实录的记载来看,不止锦衣卫上值侍卫军得到了好处,世宗还能举一反三,想到了三边官军的辛苦,使他们也得到了物资的补充,骆安的一个建议发挥出了更大的效果。
当然,骆安在任期间也有受处罚的时候。嘉靖八年二月,武定侯郭勋因为收受贿赂,擅自取回发放到隆庆卫的罪囚金辂,世宗批他“受命提督营务,不修职业,专事诛求,威福自恣,怨声盈路,取回钦发军犯,擅罪边卫军官,却 又饰词强辩,无人臣礼”,郭勋被罢官闲住。到了四月,六科给事中赵廷瑞等,十三道御史刘濂等连章劾奏刑部尚书高友玑、都御史熊浃、侍郎许赞、大理寺少卿曾直、锦衣掌卫事都指挥使骆安等,世宗命“友玑令致仕,熊浃等各夺俸六月,骆安等各二月” ,但与尚书、
都御史相比较,骆安受到的处罚还是很轻的。
嘉靖九年十二月十四日,骆安因受到弹劾而致仕。实录载:“兵科都给事中张润身言:“锦衣卫堂上官以近侍故,优容不与考选,中间不职甚多,乞如文臣自陈例,取自上裁,有幸免者,听言官指名参奏。”上令即指名参奏,不必令自陈。润身乃劾掌卫事署都指挥使骆安、指挥佥事刘宗武奸贪不职,宜罢。诏降安指挥佥事,与宗武俱闲住。”
通过上文的阐释,我们了解了骆安在掌管锦衣卫期间的行实,那么他致仕以后的情况如何呢?高拱在墓志铭中也做了叙述。
公自解组,即闭门谢客,绝口不谈世事,自奉冲约,耳无丝竹之娱,目鲜珍异之 玩,惟训子读书,时或与戚党弹棋话旧,余二十年终。距其生成化 年 月 日享年 七十有七。公慷慨朴实出于天性,事父母以孝闻,友爱二弟终其身无间。处乡好义乐 施,赴人之急,有烈士风。遇事能断,虽纠纷必解,盘错必利,人以是服公,亦以为忌,卒滞大用。惜哉!李淑人无子,生女一,适杨通政子化,侧室高生男曰椿,娶于宣。
这段文字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骆安退休后生活的描述,可知他安度余生二十年,得以善终。说到骆安闭门谢客,绝口不谈世事,这说明骆安是个非常聪明的人,深谙皇权专制时代的特点,避免祸从口出,给自己惹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他自己在生活上也能做到简朴,耳无丝竹之娱、目鲜珍异之玩,摒绝了声色狗马,只有日常的训子读书以及和亲 戚朋友的弹棋话旧,这在曾经居于权势顶端的人来说,确实难能可贵。第二部分是对骆安人品的高度赞美及对其后嗣的叙述。这里我们看到高拱描述的骆安是个慷慨朴实、孝友亲人、 好义乐施、处事公平的人,这既是骆安的优点,也是骆安的缺点,以此招忌,以致影响到自己的宦途,可惜呀!骆安的“足滞大用”说明此时的明朝整个体制已经腐败了,腐败得容不下正直的人,在这种体制中的人只有两种出路:要么跟着腐败的体制腐败下去直到崩溃,要么被腐败的体制淘汰出局。骆安就是最后出了局的人,不过他的家庭生活还是不错的,妻生 一女,侧室生一男,都成家立业了,也算是人生无憾。
墓志铭的最后是高拱所撰的铭,铭曰:骆祖知兴,仗策归义,爰隶燕山,上备宿卫。有 子孔武。翊卫文皇,汗马树勋,南北翱翔,再传羽林,爰及群牧,遂以生公,益笃厥祜。惟公雄杰,为国之防,勋庸卓荦,宠荣繁昌,矢心报国,群嫌罔避,用兹立名,用兹召忌。归 田却扫,琹尊缔盟,履约茹澹,跻此遐龄,九原式归,厥德靡悔,庆来方隆,宜尔孙子。
从以上对骆安行实的考究中,我们感到高拱的墓志铭还是真实地概括了骆安的一生。他在任群牧所千户时能做到“勤慎有声”;在任职锦衣卫掌卫者时能做到“惟公、惟平”,不“纵慝”、不“幸功”,确实难能可贵;致仕后杜口、谢客、简约生活,是一个值得肯定的人物。
文章来源:明代锦衣卫制度与新田骆氏锦衣卫世家学术研讨会。
作者:胡凡 (黑龙江大学黑龙江流域文明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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