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运峰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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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原副秘书长李运峰(副厅级)涉嫌受贿、徇私枉法一案,由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对李运峰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 :12309中国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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