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十堰市医保核心业务系统停机期间以及新医保平台上线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保障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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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

为确保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在十堰市顺利切换上线、参保人员各项医保待遇保障能够有效衔接,现将医保核心业务停机期间就医结算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机期间,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核定等线上、线下业务暂停办理;11月5日上午9时,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全面上线,同步恢复上述业务线上、线下办理渠道。

二、停机期间,医保门诊、门诊慢性病、本地异地住院结算、异地住院备案等待遇保障业务暂停办理。停机期间不论是否符合出院条件的本地住院患者,医疗机构需在HIS系统中将登记状态改为自费,11月5日9时后再将登记状态改为相应医保险种,正常计费并可适时办理出院结算;停机期间不符合出院条件的异地住院患者,异地就诊医疗机构撤销患者医保入院信息,11月5日9时后就诊医疗机构重新办理入院登记并可适时办理出院结算;停机期间符合出院条件的异地住院患者,出院需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后,11月5日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停机期间门诊肾透析慢病患者未享受10月慢病待遇的,11月5日9时后在郧阳区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三、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做好在院患者排查和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稳定,如有重大问题请及时与郧阳区医疗保障局协调处理;参保人员需配合湖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上线工作,提前或在11月5日后按通知要求享受相应医保待遇。

联系部门:郧阳区医疗保障信息统计中心

联系人:何锐

联系电话:13636166565

十堰市郧阳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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