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县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某生产、销售假药一案依法作出判决 发布一下 2021年11月27日 00:07 0 0 近日,襄汾县人民检察院王某某生产、销售假药一案审查终结,由襄汾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版权声明: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和用户投稿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本文地址:http://0561fc.cn/592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