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国忠决定逮捕 发布一下 2022年01月29日 18:11 0 0 日前,潮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对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原党委委员陈国忠(副科职)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来源 :12309中国检察网 版权声明: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和用户投稿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本文地址:http://0561fc.cn/596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