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还指出,原则上,如果疫情期间合同可以履行,人民法院会鼓励合同继续履行,人民法院一般不会支持解除合同。
换句话说,如果业主以延迟交付为由要退房,法院一般是不支持的。
同时,《建议》还提醒企业,面对疫情导致的合同异常履行,房企必须修复合同异常履行的相关证据。而且各企业要注意把握工期,加快进度,将延误时间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并保留通知业主的证明材料。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业主没有收到任何种类的通知,他可以保留追究房地产企业部分责任的权利。
所以,业主一方面可以做好延期交房的心理准备,另一方面可以主动联系项目客服,询问是否有延期交房的计划和预案。
写在最后
面对疫情,开发商和普通人一样,也是弱势群体。
恢复施工需要时间。希望大家互相理解,给他们一点时间,让他们有足够的调整空间,给我们送一套好房子。
当然理解是要理解的,延迟交房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打乱我们的生活节奏。大家要抓紧政策和住房开发,提前做好居住安排。
最近,许多读者咨询了边肖,想知道他们现在是否应该买房。还是那句话,疫情之下,房企面临更大的压力,会释放更多优惠,只需要买房就值得把握。
最后,希望疫情早日结束,一切重回正轨!加油!
来源:居桂林、桂林市房协等。
桂林天天看综合编辑(版权归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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