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长岛综合试验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依法办理了事业单位开办资金变更登记。变更前开办资金为1630.88万元,变更后开办资金为2199.97万元。
长岛综合试验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022年2月10日
【来源:烟台市长岛县政府_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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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长岛综合试验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依法办理了事业单位开办资金变更登记。变更前开办资金为1630.88万元,变更后开办资金为2199.97万元。
长岛综合试验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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