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商报消息,价格198元的20厘米规格冰墩墩,转手已卖到2000元,警方处罚3人高价倒卖。
因以次充好,将生产成本75元/件的羽绒服标价1598元/件出售,服装品牌衣念被罚没人民币15704.45元。
羽绒服事件违法是没有问题的,消费者不知成本的情况下,随意以高价售卖,应该算扰乱市场、坑消费者的行为。被处罚,才能保护正常的市场定价、竞争。
而冰墩墩和这个应该性质不同,消费者在知道成本198元的情况下,愿意以2000的高价买,应该算没有强买强卖的正常行为。如果这个算违法,那部分茅台酒被炒到几万到几十万一瓶,是不是也应该算违法而被罚?
冰墩墩火了,大卖,可以加大生产,这样厂家利润更丰厚,消费者也有个好的预期。供求关系改善了,价格自然就下来了,不能简单地用处罚的方法来对待价格变化啊。
明码标价、提价售卖,一个愿卖、一个愿买,没有影响社会稳定,没有改变商品总量,这应算市场行为,就不应该用行政手段处罚。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版权声明: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和用户投稿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