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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王辉)记者从贺兰县人民法院获悉,从2月14日开始,该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贺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勇、郭春林、李庆等24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庭审预计持续五天。
据了解,该犯罪团伙是贺兰县截至目前破获的最大的传统传销组织,也是贺兰法院至今审理的被告人人数最多的传销案件。因案情重大,该案组成7人合议庭进行审理。庭审以现场公开+远程视频提讯方式进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党政机关干部代表、被告人家属旁听了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被告人李勇到贺兰县加入河南传销组织,逐渐取得甘肃、青海、山东等传销组织的实际控制权,对在贺兰县参与传销的甘肃、青海籍传销下线人员,实现团队化、公司化管理。以李勇为首的甘肃传销组织以“国家人力资源双向扶贫项目”“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搞扶贫工程,入股投资可以分红”为由,通过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骗取财物。
截止案发前,李勇传销组织已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人员1300人以上。
【责任编辑: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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