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
江苏省靖江市公安局
发布警情通报
全国多地疫情卷土重来,靖江市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发布通告,要求近期有疫情风险区域旅居史的来靖、返靖人员,务必在来靖6小时内向社区主动申报,按要求落实健康管控措施。
2月13日,我市居民陈某(男,36岁,我市城南园区人)携一家五口从苏州中疫情风险区归靖后,获知社区及学校正在动员申报疫情风险区旅居史,陈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不配合流行病学调查,故意隐瞒苏州中风险区的行程,向孩子所在的幼儿园提供虚假行程信息,其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2月18日,我市警方对其立案调查。
因疫情管控,涉案当事人正在采取隔离措施,隔离解除后,警方将及时执行治安拘留。
2月21日
江苏省海安市公安局
发布警情通报
2022年2月13日,我市居民高某某(男,7岁)从苏州返海入学。同日,其监护人高某(男,34岁)获知社区及学校正在动员申报疫情发生地旅居史,高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故意隐瞒疫情发生地行程,向孩子所在的幼儿园提供虚假行程信息,其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2月21日,我市警方对高某立案调查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综合:国家卫健委、半岛都市报
来源: 长城新媒体
版权声明: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和用户投稿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