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老年人可凭身份证享受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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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在线2月25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陈旭东)2月24日,我们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3月1日起,全省正式实行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老年人优待证将不再办理,现有老年优待证依然有效并可以继续使用。

为确保减证便民专项行动落到实处,经省老龄委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从3月1日开始实行以身份证替代湖南省老年人优待证(以下简称老年证)。日前,省卫健委与省老龄委已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以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工作的通知》。全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老龄办)将把“老年证办理”服务事项从本级政务服务清单中撤出。同时,从3月1日起,省级将关闭湖南省老龄业务管理系统,各级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将不再受理老年证办证服务。据介绍,不再办理老年证后,对已经办理老年证的,仍可以与持有居民身份证的老年人享受同等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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