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分局经济公益案件通知书
楚天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已由朝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立案侦查,并对涉案相关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为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集资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约《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案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集团经理、业务员、业务助理等帮助吸收资金的人员)应退还全部佣金, 将他们在楚天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任职期间收缴的奖金收入及其他赃款转入朝阳公安局涉及的资金账户,并联系光明分局刑侦大队民警登记后方可退款。 并配合核实相关数额,及时退还赃款赃物,可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免予处罚,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不大的,不视为辽宁朝阳长宝最新动态犯罪。凡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拒不退还赃款的,由公安机关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联系人:牛警官、林警官、姜警官
朝阳公安局光明分局
2020年6月1日
资料来源:微型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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