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泽诱人、香喷喷的卤牛肉一直深受大家的喜爱,但是,市场上买到的卤牛肉很可能是猪肉做的!
近日,江苏淮安警方通报了一起牛肉作坊制售“假牛肉”的案件。
据通报,江苏淮安警方协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线索对一牛肉加工作坊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马某和成某夫妇经营的冷库内有猪肉和不明肉类110公斤。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鉴定,马某夫妇销售的猪肉制品中亚硝酸钠盐含量为201毫克每公斤,超出国家标准7倍!
经进一步审理,马某夫妇交代:2018年9月至2019年11月,夫妻二人用猪肉为原料,通过加入牛肉香精、亚硝酸钠和色素浸泡上色,大量生产与牛肉色泽相近的假半成品,以牛肉的名义销往淮安市多个县区,案值135余万元,获利80余万元。
在肉类中加入亚硝酸钠可以维持肉制品的鲜红色,使肉制品的色泽和视觉体验明显提升,让消费者误以为更新鲜。而且亚硝酸钠还有抑菌、抗氧化等作用,可以抑制肉类腐败味道的产生。所以在肉类中加入适量的食品级亚硝酸钠是被允许的,是一种常用的肉制品添加剂。
但是,亚硝酸钠在一定的条件下能生成亚硝胺,亚硝胺是一种致癌物。另外,超量食用亚硝酸钠还会引起急性中毒。所以,我国对亚硝酸钠的使用制定了严格的标准:在肉制品生产中,单独使用亚硝酸钠最高限量为0.15毫克/公斤;成品残留量不得超过30毫克/公斤。
而在马某夫妇销售的猪肉中亚硝酸钠含量为201毫克每公斤,超出国家标准7倍!这不仅是把猪肉当牛肉卖欺诈顾客,更是售卖有毒有害食品,严重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据办案民警介绍,一开始马某夫妇将用猪肉制成的假牛肉以低于市场价的方式售卖,受到不少市民的青睐。很快,马某夫妇的生意越做越大,覆盖到周边各个县区。售卖用猪肉制成的假牛肉简直是暴利,仅在2018年9月至2019年11月的一年多时间,夫妻俩就卖出了135万余元的假牛肉,非法获利80余万元。
夫妻俩用这笔不义之财买房买车,风光无限。成为了亲戚朋友眼中的“能人”。
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日前,马某因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罚金80万元。其配偶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类似的案件在全国各地已经发生多起,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让人防不胜防,消费者一不小心就“中招”。前两年猪肉价格偏高的时候,就有很多商家使用鸡胸肉来冒充猪肉。甚至有的不法商贩为了追求暴利,不惜铤而走险,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这样的行为应该严厉打击。
食品安全事关千千万万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商家,要讲良心、讲诚信,钱可以慢慢赚。如果为了暴利而置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于不顾,一旦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自己也将承担应有的惩罚。到时候人财两空,悔之晚矣!
而作为消费者,如何避免“踩坑”?首先应该学习和掌握基本的辨别能力,能够区分肉制品的真假;其次,对于低于正常市场价的售卖行为要提高警惕,不贪便宜。俗话说一分钱一分货,价格不正常的商品很可能会“货不对版”;再次,对于食物类商品应该尽量选择品牌商家,查看检疫检验证书。
很多网友对江苏淮安这对夫妻被判刑以及共处130万罚金拍手称快,大家一致认为:食品安全无小事,制假售价就应该罚他个倾家荡产!
版权声明: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和用户投稿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