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见习记者 黄佳琦
据新华社报道,2022年3月24日上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哈尔滨市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任张明杰受贿、滥用职权,同案被告人王绍玉受贿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张明杰一审受审现场(图片来源:新华社)
张明杰受贿、滥用职权,王绍玉受贿一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17日一审宣判,认定张明杰单独受贿人民币500万元,与王绍玉共同受贿折合人民币9317万余元;张明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损失共计人民币2.3亿余元,对张明杰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王绍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并对查封、冻结、扣押在案的涉案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宣判后,张明杰、王绍玉不服,分别提出上诉。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并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全面审查,经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意见,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并经合议庭评议,依法作出二审裁定。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二审裁定中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予以确认,认为张明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张明杰伙同王绍玉共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构成受贿罪;张明杰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张明杰、王绍玉具有索贿情节,应依法从重处罚。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
张明杰的案件因其女儿曲婉婷多次引发争议。
2012年,曲婉婷因一首《我的歌声里》一炮成名红极一时。
2014年9月21日,张明杰因涉嫌贪污、受贿与滥用职权罪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9日涉嫌滥用职权罪被捕。
此后,曲婉婷不断在社交平台为母亲“喊冤”。她曾在采访中透露,自己的童年英雄是母亲,而且还提到母亲给了她能得到的最好生活,“她是一个勤奋的人,她给了我能得到的最好生活,不管她是如何得到。”
2021年11月17日,张明杰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当天,在加拿大定居的曲婉婷在社交媒体上贴出了一尊观音像的照片疑似回应,并写道:“希望一切有情众生都能脱离苦难。祝你们生活幸福。让慈悲和爱成为我们行动的准则。和平将跟随。向你们每一位送上我的爱。”引得网友愤怒和不满。
曲婉婷社交媒体上发文(图片来源:曲婉婷Instagram)
张明杰二审维持无期徒刑后,曲婉婷并未作出回应。不过,她的社交媒体显示,她在海外的生活相当惬意。昨天,她还分享了和宠物猫玩耍的视频,似乎已不再受母亲案件的影响。
曲婉婷分享撸猫视频(图片来源:曲婉婷Instagr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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