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有关精神,近日,省民族宗教委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四川省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对2021年度四川省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及《四川省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本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分为自查自评、重点评价及整改总结三个阶段。
一是全覆盖自查。重点围绕各项目责任单位项目申报、项目准备、项目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项目效益及群众满意度等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全面开展自查自评,确保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各地自查情况,重点聚焦资金量大、实施进度缓慢、绩效目标实现欠佳等问题,选取不低于30%比例的项目,联合第三方评价机构到项目实地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三是强化整改落实。根据自评和抽评情况,对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加以整改,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不断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同时,为做好财政厅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来源:四川民宗局_动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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