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3月22日至4月29日对官桥镇党委开展巡察,并延伸至吴集行政村、高庄行政村、赵楼行政村、彭林行政村、前白行政村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一)官桥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下一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二)吴集行政村、高庄行政村、赵楼行政村、彭林行政村、前白行政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被巡察单位的职责使命开展巡察监督,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值班电话,设置“萧县巡察监督”二维码,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官桥镇祥合宾馆201房间(官桥镇红绿灯西100米路南巷内);
(二)邮政信箱:官桥镇祥合宾馆202房间县委第一巡察组收(官桥镇红绿灯西100米路南巷内,邮政编码:235282);
(三)意见信箱:官桥镇人民政府门口,官桥镇祥合宾馆门口,吴集行政村、高庄行政村、赵楼行政村、彭林行政村、前白行政村党群服务中心公开栏;
(四)电子邮箱:dsldyxcz202203@163.com;
(五)值班电话:18133761547;
(六)网络信访反映问题二维码: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巡察期间网络信访举报24小时接收,工作时间处置,信访截止日期为4月28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县委第一巡察组
2022年3月22日
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3月22日至4月29日对永堌镇党委开展巡察,并延伸至前进行政村、胜利行政村、山窝行政村、窦庄行政村、马庄行政村、吴庄行政村、许岗行政村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一)永堌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下一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二)前进行政村、胜利行政村、山窝行政村、窦庄行政村、马庄行政村、吴庄行政村、许岗行政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被巡察单位的职责使命开展巡察监督,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值班电话,设置“萧县巡察监督”二维码,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永堌镇凤栖农庄前楼信访接待室;
(二)邮政信箱:永堌镇凤栖农庄信访接待室县委第二巡察组收(邮政编码:235283);
(三)意见信箱:永堌镇人民政府门口,凤栖农庄门口,前进行政村、胜利行政村、山窝行政村、窦庄行政村、马庄行政村、吴庄行政村、许岗行政村党群服务中心门口;
(四)电子邮箱:xwdslxcez@163.com;
(五)值班电话:18133769564;
(六)网络信访反映问题二维码: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巡察期间网络信访举报24小时接收,工作时间处置,信访截止日期为4月28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县委第二巡察组
2022年3月22日
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3月22日至4月29日对庄里镇党委开展巡察,并延伸至高庄行政村、黄山行政村、大蔡行政村、城阳行政村、庄里行政村、尠沟行政村、陶墟行政村、栾庄行政村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一)庄里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下一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二)高庄行政村、黄山行政村、大蔡行政村、城阳行政村、庄里行政村、尠沟行政村、陶墟行政村、栾庄行政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被巡察单位的职责使命开展巡察监督,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值班电话,设置“萧县巡察监督”二维码,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庄里镇庄里大酒店二楼信访接待室;
(二)邮政信箱:庄里镇庄里大酒店县委第三巡察组收(邮政编码:235280);
(三)意见信箱:庄里镇人民政府门口、庄里镇庄里大酒店门口、各行政村党群活动中心门口;
(四)电子邮箱:xwdsxcz18949172054@163.com;
(五)值班电话:18949172054;
(六)网络信访反映问题二维码: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巡察期间网络信访举报24小时接收,工作时间处置,信访截止日期为4月28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县委第三巡察组
2022年3月22日
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四巡察组于3月22日至4月29日对白土镇党委开展巡察,并延伸至白土社区、费村社区、欧盘行政村、花甲寺行政村、孤山行政村、董店行政村、张村行政村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一)白土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下一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二)白土社区、费村社区、欧盘行政村、花甲寺行政村、孤山行政村、董店行政村、张村行政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被巡察单位的职责使命开展巡察监督,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值班电话,设置“萧县巡察监督”二维码,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白土镇费村文富楼一楼信访接待室;
(二)邮政信箱:白土镇费村文富楼县委第四巡察组收(邮政编码:235281);
(三)意见信箱:白土镇人民政府门口,白土镇费村文富楼门口,白土社区、费村社区、欧盘行政村、花甲寺行政村、孤山行政村、董店行政村、张村行政村党群活动中心门口;
(四)电子邮箱:xwdsxcz18133284091@163.com;
(五)值班电话:18133284091;
(六)网络信访反映问题二维码: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巡察期间网络信访举报24小时接收,工作时间处置,信访截止日期为4月28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县委第四巡察组
2022年3月22日
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五巡察组于3月22日至4月29日对县民政局党组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县民政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下一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被巡察单位的职责使命开展巡察监督,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值班电话,设置“萧县巡察监督”二维码,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萧县龙山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格菲酒店三楼8303室;
(二)邮政信箱:萧县龙山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格菲酒店县委第五巡察组收(邮政编码:235200);
(三)意见信箱:萧县龙山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格菲酒店门口、萧县政务中心B栋19楼东侧楼梯口、萧县政务中心B栋1楼萧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东侧;
(四)电子邮箱:ahxxxwdwxcz@163.com;
(五)值班电话:18949189407;
(六)网络信访反映问题二维码: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巡察期间网络信访举报24小时接收,工作时间处置,信访截止日期为4月28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县委第五巡察组
2022年3月22日
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五巡察组于3月22日至4月29日对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党组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下一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被巡察单位的职责使命开展巡察监督,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值班电话,设置“萧县巡察监督”二维码,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萧县龙山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格菲酒店三楼8303室;
(二)邮政信箱:萧县龙山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格菲酒店县委第五巡察组收(邮政编码:235200);
(三)意见信箱:萧县龙山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格菲酒店门口、萧县龙城镇龙凤大道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大门北侧、萧县政务中心B栋1楼萧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东侧;
(四)电子邮箱:ahxxxwdwxcz@163.com;
(五)值班电话:18949189407;
(六)网络信访反映问题二维码: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巡察期间网络信访举报24小时接收,工作时间处置,信访截止日期为4月28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县委第五巡察组
2022年3月22日
版权声明: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和用户投稿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