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年年有,4月特别多,涉及退休、在职人员的多个方面。
以下这6各方面,涉及到你的有哪些,早看早知道!
1.养老金调整
《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强社会保障和服务。稳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确保按时足额发放。继续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2022年退休人员养老金将实现18连涨,但具体涨幅还未公布。
按照历年公布的时间,很大程度会在4月公布养老金上调通知。2021年养老金涨幅在4.5%,2022年会继续保持4.5%的涨幅么,你又能调整多少呢?
2.部分城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文件,4月1日起,重庆将执行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为2100元/月、2000元/月,比原标准提高了300元。
湖南省人社厅发布《关于湖南省2022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明确从4月1日起,该省月最低工资标准3档次调整为1930元、1740元、1550元。
福建4个档次标准上调至2030元、1960元、1810元、1660元,各档平均增幅为14.59%。
对低工资标准上调,以最低工资为缴费基数的社保及公积金缴纳也相应提高,同时,失业保险、加班补助等也会相应提高。
3.道路交通新规
公安部新制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2个部门规章将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4项便利驾考领证新措施: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
2项减证便民服务新措施: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推行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
完善道路交通违法记分管理:优化调整记分分值、全国推行学法减分措施、调整满分学习考试制度。
4.医保政策调整
《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暂行)》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保障范围进一步延伸到父母、配偶、子女,并可用于购买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长期护理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等。
《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1〕53号和鲁医保发〔2021〕54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因故中断缴费的,统筹基金自欠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暂停支付其医疗费用。连续欠费不足3个月(含3个月)的,自补足欠费和滞纳金的次月起恢复享受待遇;连续欠费3个月以上的,自重新连续缴费的第4个月起享受待遇。
5.社保挂靠
对于一些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很多人选择以社保挂靠的方式缴纳社保,多花钱不说,还存在被骗的风险,最后得不偿失,对这类行为应该坚决制止。
国家人力资源国家社会保障部明确发布声明,明确指出对于挂靠缴纳社保的参保人员,一旦被查处,不仅要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还会按照受到严惩,而且还会面临刑事责任和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6.建立社保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
3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
实行纳税申报信用承诺制,提升纳税人诚信意识。依法打击骗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社会保险待遇、保障性住房等行为。
建立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推进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建立慈善组织活动异常名录,防治诈捐、骗捐,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力。依法惩戒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新政策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切实保护了社保基金的安全性,对于骗保行为严厉制止,不给心存侥幸之人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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