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杨璐
3月29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开展第二批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其中申报条件要求,种子(苗)生产规模位居全省前列,且近3年年均种子生产面积小麦5万亩以上、大豆5万亩以上、水稻1万亩以上、棉花0.5万亩以上、花生5万亩以上;瓜菜、杂粮等作物,基地县年度种子(苗)产量,原则上不低于该作物全省年度用种总量的5%。
农业现代化,种子是基础。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已成为山东省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种源供给的主要来源,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发挥了重要作用,强化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改善种子基地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提升种业综合竞争力和农作物供种保障能力,山东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二批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认定工作。
此次认定范围包括小麦、大豆、水稻、棉花、花生、瓜菜、杂粮、果茶、中药材、食用菌等作物种子(苗)基地。
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认定以县(市、区)为单位申报,应具备生产规模较大、生产条件较好等条件。
生产规模较大。申报基地的种子(苗)生产规模位居全省前列,且近3年年均种子生产面积小麦5万亩以上、大豆5万亩以上、水稻1万亩以上、棉花0.5万亩以上、花生5万亩以上;瓜菜、杂粮等作物,基地县年度种子(苗)产量,原则上不低于该作物全省年度用种总量的5%。
生产条件较好。种子生产自然环境优越,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区域内无检疫性有害生物。
基地集中稳定。基地县种子生产区域相对集中,近3年种子生产面积基本稳定。申报基地至少有2家相应作物种子企业常年从事种子生产活动,有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常年驻地从事种子生产的予以优先认定。
监管能力较强。基地所在地种子管理机构健全,种子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规范,近年来未发生种子生产重大责任事故及严重套牌侵权、假冒伪劣案件,种子生产秩序良好。
当地党委政府重视。贯彻落实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坚决有力,有扶持种子基地发展的规划,有可量化可考核的扶持基地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有稳定的种子管理工作经费,种子基地纳入基本农田保护并已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
认定程序包括县级申报、市级推荐、专家评审、公开公示和公告认定。
其中,2022年4月15日前,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必要时对申报基地进行现场考察,将符合条件基地的申报材料和审核推荐意见以正式文件报省农业农村厅,每市报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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