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长治市潞城区民政局
关于禁止制造销售易燃祭祀用品的通知
文明新风,净化城市环境,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民政局就全区范围禁止制造、销售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响应长治市《关于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的意见》号召,革除上坟烧香、烧纸钱、烧花圈等祭祀陋俗,倡导鲜花祭祀、网上祭祀、植树祭祀、家庭追恩会等文明祭祀方式,主动摒弃不文明行为。
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销售冥纸、冥币、纸扎实物等易燃祭祀用品。对制造、销售冥纸、冥币,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祭祀用品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三,自此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对违反本通知、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2022年3月
(来源:潞城广播电视台)
(责任编辑:张文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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