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关前裕
通讯员 王培
近日,湖北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侦破了一起诈骗案,将诈骗嫌疑人抓获归案。民警深入调查发现,这名犯罪嫌疑人此前也曾是一名受害者。可令人气恼的是,此人在遭遇诈骗后不报警求助,反而沦为诈骗犯罪的帮凶,为虎作伥。
钟先生是十堰市张湾区人,1月25日晚,他在刷手机时,有个陌生女子在QQ上与他搭讪,熟络之后,对方发来一个二维码,让他帮忙下载安装一款软件,说是完成任务。钟先生没有多想,便下载、注册了自己的个人信息。
夜深后,两人越聊越暧昧,对面女子突然传来一段不雅视频,并发出“裸聊” 邀请,钟先生经不住诱惑,开启了几分钟的视频聊天……然而刚挂断电话,噩梦就开始了。
对方发来一段偷录钟先生的视频,声称已掌握了他的通讯录,要求他出钱买下视频,不然就发送给手机里的亲朋好友。钟先生看到聊天框里发来的通讯录截图,深感害怕,先后向对方提供的账户转了14笔钱,共计7000元,然而对方仍不肯罢休。
钟先生终于意识到,这就是一个无底洞,在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最终选择了报警求助。
东岳分局刑侦大队在“雷火2022”行动中,对诈骗案件展开重点侦查,办案民警根据钟先生提供的转账记录,很快追溯到,被骗的资金大部分转到一个名为林某的银行卡上。
4月2日,办案民警前往陕西西安,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涉案嫌疑人林某抓获。林某到案后,对自己协助转移诈骗赃款一事供认不讳,但他又表示,自己也是迫于无奈。
原来,他和钟先生一样也是“裸聊”受害者。
今年1月,在西安打工的林某遇到了裸聊诈骗,被索要8000元,可他的银行卡、支付宝、微信上的钱加起来都没有1000元。诈骗团伙通过远程操作他的手机进行查证,确认他真的没钱后,索性“吸收”他入伙。
林某想着自己正好缺钱,加入他们既可以避免视频被发给家人,还能赚取一定的收入,于是在明知对方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然选择成为他们的“帮凶”。
此后,林某便提供自己的银行卡、支付宝、微信账号协助当初诈骗自己的人转款,还收买了好友的两张银行卡用于“走账”。每到凌晨时分,有受害人转钱过来,林某就将收到的钱转给上线提供的账号,并从中抽成。警方查实,林某经手转移的非法资金有50余万元,从中获利5万余元,均被他用于日常消费和赌博。
目前,林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东岳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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