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民间环保组织“法书信息咨询中心”启动“环保部门信息公开能力测试项目”,选取河北省43个县级环保部门发送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名单、确定重点排污单位的程序和法律依据、2012-2014年对重点排污单位实施的行政处罚等。
原告律师迪江新表示,环境保护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都规定了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根据公民申请公开相关信息的义务。新的《环保法》规定了信息披露的责任。然而,实施该项目的困难超出了志愿者的预期。志愿者在申请中要求书面回复,但在收到申请的43个县环保部门中,只有5个县披露了申请的相关内容,另有23个县不予理会,8个县仅通过电话回复,3个县通过短信联系,1个县通过电子邮件回复,3个县回复但未回复申请内容。其中一个县甚至退回了原申请,一些县工作人员在电话中互相辱骂。
“依法应该公开的信息,充满了抵触和猜疑。有专业知识的环保组织申请信息公开这么难,何况是普通人。”法律树总干事李永卓表示,该项目反映出基层环保部门仍然存在法律意识薄弱、依法行政能力低下等问题。衡水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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