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新娘登记时发现自己竟“已婚7年”菏泽巨野法院巧妙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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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20日讯 近日,菏泽市巨野法院谢集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人格权纠纷案件。

2021年9月9日,原告李某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发现自己的身份证信息已经结婚登记。经原告调查得知,在2013年2月7日,被告赵某因达不到法定结婚年龄谎报了身份信息与被告苏某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并领取了结婚证,而被告假的身份信息恰好与原告重合。原告对民政局及二被告提起了行政诉讼。经过审理,法院判决撤销了2013年2月7日民政局为二被告所颁发的结婚证,该判决书目前已生效。

准新娘登记时发现自己竟“已婚7年”菏泽巨野法院巧妙化解纠纷

原告虽经行政救济,但被告的行为亦侵害了原告的姓名权及人格尊严,给原告带来很大不便及精神损失。原告李某遂向巨野法院起诉,要求二被告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给予经济赔偿。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情绪也比较激动,承办法官王斌以化解矛盾为出发点,耐心释法明理,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对冒用他人姓名会直接影响被冒用人生活,甚至会对个人信息、个人征信方面存在长期影响进行解释说明。

在王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赵某和苏某均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人格权,在随后的调解过程中态度诚恳、互谅互让,并当庭向李某进行了赔礼道歉,取得了李某的谅解。经过法官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由二被告支付李某精神损害费、车旅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6000元的一致意见。

闪电新闻记者 郎坤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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