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长沙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资规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关于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长沙将按照“控总量、去存量、优增量”的工作思路,加强用地管理,促进房屋库存去化,多措并举,重点化解商业公寓、商务写字楼等类别房屋不合理库存,确保长沙非住宅商品房市场有序运行。
此外,长沙将多措并举、多点发力,加快培育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循环产业和楼宇经济,形成特色街区、双创基地和总部经济,不断提升非住宅房屋的使用价值、聚合价值和资产价值。
《意见》明确,长沙还将建立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工作机制,摸清库存底数,加大非住宅商品房市场监测;实行清单化管理,对全市非住宅商品房项目进行统计造册,提出合理处置方案;强化工作督办,进一步推进长沙市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促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 | 长沙晚报
编辑 | 赵泽琴 邓子晴(实习)
校对 | 杨思 审稿 | 秦慧英往期精彩回顾个人养老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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