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我省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明显成效?23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褚世民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介绍,2021年既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第一年。过去的一年,全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全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我省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通过抓实农户自主申报、部门数据比对、基层常态化排查核实三个路径,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截止今年一季度末,全省13751户27964人监测对象,通过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消除了返贫致贫风险。促进了脱贫人口稳定增收,在全省范围深入开展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稳定增收专项行动,对帮扶户逐一开展深入排查,因户因人落实种植、养殖、就业、光伏、金融、消费等增收帮扶措施。全省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实现13346元、增长14.2%,高于全省农民收入增速3.6个百分点;全省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13474元、增长12.9%,高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增幅2.3个百分点。巩固了“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采取暗访指导、专项排查等方式,推动落实常态化查缺补漏,并指导全省各地持续补短板强弱项,“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实现动态清零。夯实了脱贫地区发展基础,坚持对脱贫地区扶上马送一程,集中各方资源,强化资金、项目、产业、就业、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持续改善,发展后劲显著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考核中,我省名次位居全国前列,受到中央通报表扬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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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新闻·生活报 记者:仲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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