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陶春燕
2021年,聊城市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联合市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持续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不断提高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水平,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再上新台阶。
4月25日,聊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聊城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科长赵倩针对聊城知识产权事业在强化知识产权政策激励方面的惠企政策回答了记者提问。
赵倩介绍,近年来,聊城市市场监管系统在认真贯彻落实省级知识产权激励政策的同时,也进一步完善了市级政策体系,制定了相应的激励政策。推动修订了《聊城市质量发展和专利奖励办法》。
根据办法规定,主要惠企政策有: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地理标志产品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获准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通过马德里注册商标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
对当年新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家、15万元/家的奖励。
对当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企事业单位给予最高5万元/家资助。
对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中国专利奖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的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得“山东省专利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对聊城市中小微企业以其合法有效的专利权出质或以专利权出质、固定资产抵押等组合担保方式,获得金融机构贷款并办理了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手续,按期还清本息的贷款,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0%给予贴息补助,同一企业一个年度贴息额最高10万元。对因专利权质押贷款而发生的评估费、担保费等给予50%的补助,且单项评估费、担保费补助最高2万元。
研究制订了《聊城市优质专利补助办法》,鼓励创新主体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不断促进聊城市高价值专利量质齐升。根据办法规定,优质专利补助工作每年开展一次,补助项目不超过申报总数的40%,补助等次分为一、二、三等。其中,一等优质专利补助10万元,不超过补助项目的10%;二等优质专利补助5万元,不超过补助项目的20%;三等优质专利补助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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