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千古奸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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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老是有人给南宋奸臣秦桧翻案,其中还都是一些名人。理由都是非常奇葩的:秦桧害死岳飞是按照宋高宗赵构的意思办的,他自己就没有罪啦;秦桧曾经提拔过一个曾经冒充他的人,什么慧眼识人啦;秦桧与金国和谈是奉旨行事啦等等。下面我们来看看这些理由是不是都站得住脚。

秦桧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千古奸臣

秦桧害死岳飞和与金国和谈是奉旨行事。确实秦桧的这些行为是迎合了赵构的意思,但这是是不是也是秦桧的意思,秦桧其实很早就想把岳飞置之死地了。再者说,一味地揣摩迎合皇帝的心思,助纣为虐不正是奸臣的写照吗?商纣王身边的尤浑、费仲不就是这样的人吗?历史上也不乏比干、包拯这样的范言直谏的忠臣,秦桧怎么不向他们学习啊?远的不说,宋朝的包拯为了向宋仁宗谏言,就敢于扯住皇帝的衣袖,情绪激昂的时候甚至把唾沫星子都喷到了皇帝脸上。这不是秦桧的榜样吗?

秦桧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千古奸臣

秦桧确实是曾经提拔了一个曾经冒充自己的骗子。一个骗子冒充秦桧写了一封推荐信,到扬州太守那里谋取官职,结果被扬州太守识破了。秦桧就干脆给了那个骗子一个小官。理由是秦桧怕这个有点胆识的人跑到金国去,为金国服务。但是这个故事除了能够说明秦桧用人确实有其独到之处之外,恐怕还说明秦桧用人不注重德行操守吧,如果把一个在思想品德上面有重大缺陷的人放到重要位置,危害是非常大的。另外我觉得秦桧这样做还有邀买人心、培植个人势力的嫌疑,这样做也不是忠臣的表现啊!

秦桧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千古奸臣

另外我们来看看秦桧有那么听宋高宗赵构的话吗?

《宋宰辅编年录》: 法寺禁系公事,并不遵用法律,唯视秦桧一时之私意,死则死之,生则生之。笞、杖、徒、流, 一切希望风旨。故桧权益重,势益盛,天下之人益畏而忌之。可以想见秦桧是如何玩弄法律,把当时的法律当作儿戏的,完全可以无视皇帝赵构的旨意,拥有生杀予夺的大权。以“莫须有”的罪名,私自处死岳飞是完全可能的。

如果这些还不足以证明,那看看以下这些史料。
《朱子语类》 :高宗所恶之人,秦引而用之……高宗所欲用之人,秦皆摈去之,举朝无非秦之人,高宗更动不得。秦太师死,高宗告杨郡王云:“朕今日始免得这膝裤中带匕首!”乃知高宗平日常防秦之为逆。

以上这些史料说明秦桧在当时可以说是非常专权跋扈的,他打击异己,培植私人势力。就连宋高宗赵构也不放在眼里,甚至宋高宗赵构还非常怕他,担心自己的生命安全,经常随身携带一把匕首防身。

所以《宋史》说秦桧“”劫制君父,包藏祸心,倡和误国,忘仇斁伦”

这样的秦桧还用得着看赵构的脸色行事吗?

实际上秦桧是不是奸臣历史上早就有了定论,秦桧死后不久宋孝宗就撤销了秦桧的封号,并把他的谥号由“忠献”改为“谬丑”。秦桧死后竟然无人愿意给他书写碑文。

后来宋将孟琪在率领军队路过秦桧墓地时故意让士兵在秦桧墓地拉屎撒尿,秦桧墓地污秽不堪,故有“秽塚”之名。

明朝成化年间更是修建了岳王坟,铸造了秦桧夫妇等四人的铁像跪在岳飞墓前。

清乾隆年间一位秦桧的后人曾经在秦桧墓前书写一副对联:人自宋后少名桧,我到坟前愧姓秦“”

秦桧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奸臣,这是中华民族的共识,是不可推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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