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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022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9日及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等要求。
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条件有对应关系。招聘专业的认定一般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招聘岗位是否允许相近专业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承诺在时限要求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时限要求: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2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2年5月8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时限可适当延长,最多不超过2个月。
5、符合招聘岗位的工作经历和其他要求。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5月8日。
招聘岗位要求的择业期内毕业生,是指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2020年、2021年毕业生。
6、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7、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8、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情形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报名方式: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链接进入)“事业单位招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登录入口”。
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09:00—5月12日12:00。
更多注意事项,详见《2022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出品:民生周刊(ID:msweekly)新媒体编辑部
素材来源: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姜玉函
责任编辑:刘烨烨
主编:崔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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