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嘉兴日报-嘉兴在线】
4月29日下午,湖南省长沙市发生一起居民自建房垮塌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省、市主要领导要求,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和措施,确保全市城乡房屋使用安全,今天上午,嘉兴市建设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赴各地进行实地走访检查。
市建设局局长陆芸,副局长金洪良、沈伟分别带队开展危旧房安全隐患检查。在南湖区大桥镇步云社区西街,检查人员发现,2020年社区曾排摸发现12幢危房、涉及41户居民,随后已经进行了修缮改造。2021年,排摸发现的危房中,已经有4幢修缮加固完成解危,剩余危房正在落实解危工作;在海宁,检查人员重点对建筑工地防疫、老城区自建房、空心板房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并就行业民生实事项目、灾害普查工作推进进行座谈研究。
与此同时,由市建设局和市安委办在今天联合发布《关于立即开展城乡房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市立即开展城乡房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强烈的紧迫感责任感抓好房屋安全工作,结合第三次城镇房屋调查登记工作,重点对自建房屋、农村房屋、城镇住房和公共房屋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对于自建房屋,要重点关注居民、企事业单位的自建房安全,发现私自搭建、未批先建的,要查明房屋是否有规划审批;对擅自加层改扩建、违法拆改建筑结构、改变建筑空间用途的,要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处理。
对于农村房屋,要进一步明确排查对象,加强排查力度。对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包括出租)、人员密集和擅自改扩建这四类房屋要开展全面排查。除住宅主楼外,其他附属用房均应排查进去,特别对擅自违法加高、加层的房屋,群租房屋必须全面实施鉴定,建立危房、老破旧房屋、擅改类房屋清单,明确管控措施。
对于城镇住房,在2014年、2018年两轮全省房屋安全大排查和2019年以来开展的多轮次房屋安全大检查基础上,严格做好城镇住宅房屋安全查漏补缺,尤其是2014年大排查中认定为乙类的住宅房屋,以及2018年大排查中认定为丙类但经鉴定不属于C、D 级的住宅房屋。其中,重点排查存在违法装修、违法建设的房屋,浅基础房屋、砖混结构房屋、大跨结构房屋、上世纪80年代、90年代建设的老旧房屋、空关房、年代久远存在隐患的空心板房,以及已达到或接近设计使用年限的房屋、临街破墙开店等结构或使用功能有较大变动的房屋、群众反映有结构安全问题的房屋等。
对于公共房屋,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民政、交通、民宗、国资、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按照《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内的公共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掌握本行业公共房屋清单,建立和完善“一楼一档”。(图片由市建设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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