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听到赞美勇敢,而对于“勇于不敢”颇有微词。
勇于不敢,好比是“知进知退,”敢于向危险的、违法违纪的、力不能及的事情说“不,”是一种理智的“勇敢。”
勇敢,不可不慎。
避之不及的遇到醉汉,他失去理智,行为可能害人害己,不去争执,不去辩理,更不要去争所谓的什么尊严和面子,能屈能伸,及时离开。
法有禁止不可行,生活中,工作中,如若以“利”而忘“义,”便勇敢起来,无视法律、正义、道德,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害人害己。
遇到溺水,不会游泳,该不该救?如二话没说直接跳入河水中,所幸没有发生意外,不幸的是有人发生意外,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宝贵的,没下水救人,难道就应该受到过度苛责吗?
也许是有了“勇于不敢”的衬托,“勇敢”才高歌的更有气势。
勇于不敢,好比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若有武松的本领能不被老虎吃掉,虽堪称英雄,但也铤而走险,可惜你我都不是武松。
勇于不敢,不能光从字面意思看,错把“勇于不敢”简单理解为胆小怕事,懦弱,无正义感......反而他们更加柔弱、低调、能屈能伸、顺应大道,不争而善胜。
人生中,几分勇敢,几分“勇于不敢,”几分,几分,这是人生的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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