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口腹之欲,高安两男子非法狩猎野生动物,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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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尝野味,满足一时口腹之欲,高安市伍桥镇两名男子不顾国家法律法规,以身试法,残害野生动物,最终,将自己“捕”入法网。

为满足口腹之欲,高安两男子非法狩猎野生动物,被捕!


非法捕猎“麂子”


5月29日20时许,伍桥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一男子形迹可疑。民警立马警惕起来,迅速上前查看,发现男子车内有一只捕抓的“麂子”,当即对男子实施抓捕。

为满足口腹之欲,高安两男子非法狩猎野生动物,被捕!

为满足口腹之欲,高安两男子非法狩猎野生动物,被捕!

经查,今年3月份,陈某通过网络平台购置了2套(每套85元,含有塑料夹、弹簧、报警器)用于捕捉野生动物的弹簧夹,并安放在伍桥与汪家交界的一座山上。4月26日7时许,陈某接到报警器后上山查看发现该装置捕抓到了一只麂子(棕色,体重约12斤,公体),趁四周无人之际陈某将其带回家中用菜刀杀死,并将肢解的麂子肉放入冰箱准备食用。第一次捕猎成功后,陈某尝到了甜头,于是便又故技重施继续捕抓。事发当天,陈某将捕抓到的麂子(棕色,体重约20斤,母体)搬至车内,不料在返家途中就被民警查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非法狩猎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非法捕猎“豪猪”


6月1日上午9时许,伍桥派出所在日常工作中,查获一起非法狩猎案。

经查,去年7月份丁某通过网络平台购置了3套(每套120元,含有塑料夹、弹簧、报警器)用于捕捉野生动物的弹簧夹,并分别安放在伍桥附近的山上。去年10月11日,丁某通过该装置捕抓到一只豪猪,随即将其带回家中杀掉并食用。今年5月15日,丁某又将另一套装备安装在山上,直到6月1日被民警查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丁某因涉嫌非法狩猎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满足口腹之欲,高安两男子非法狩猎野生动物,被捕!


警方提醒


野生动物是维持生态平衡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通过划分禁猎区、确定禁猎期对野生动物资源进行保护。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枪支、电力、毒药、炸药、铁夹、鸟网等禁用工具和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都是我国刑法所明文禁止的犯罪行为,任何无视国家法律,以身试法者,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来源:高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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