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了中国首个基于最新5G标准的端到端开放实验室
4月25日,中国首个基于最新5G标准的端到端开放实验室宣布成立,并进行4K超高清5GVR的真实业务演示。中国移动在5G联合创新中心合作伙伴会议上公布了这一消息。
中国移动研究院测试中心总经理赵利军表示,实验室涉及的5G端到端系统包括5G无线接入网、5G承载网、EPC核心网,以及全球首款基于3GPP标准的华为商用终端。
中国移动董事长尚冰在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表示,为了加快5G的规模化商业化,中国移动将继续推进5G行业的端到端成熟,打造一批跨行业创新应用。
为各行各业的合作伙伴提供5G端到端能力是实验室对产业链中合作伙伴的最大吸引力。这些能力包括移动通信基础实验环境、5G跨行业集成与创新应用、孵化结果成熟度测试与认证,以及为集成与创新成果的宣传、展示、示范和推广提供平台。
5G联创中心经过两年的运营,已经形成了包括基础能力、应用创新、开放平台三大模块的组织架构。2018年,5G联创中心将围绕智能交通、视频娱乐、工业能源、智能城市、教育、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医疗保健等七个领域,开展网络化无人机应用、交互与视频应用、5G智能远程操作。5G云机器人等15大类60余个联合项目,开展产业洞察与研究、技术标准与规范、原型开发与测试、现有网络应用试点和商业模式探索,全方位提速中国移动5G联创中心(北京)实验室将为各类创新应用提供定制的5G端到端能力,为孵化结果提供测试认证、展示推广等全方位服务。
发改委:5G频率占用费前三年实施,三年后逐步到位
4月中旬,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了关于降低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标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大降本力度,有效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我国信息、通信和航天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降低部分射频占用费标准。
在公共移动通信系统频率占用费标准上,降低3000 MHz以上频段的频率占用费标准。在全国使用的频段中,3000-4000 MHz频段由800万元/MHz/年降至500万元/MHz/年,4000-6000 MHz频段由800万元/MHz/年降至300万元/MHz/年,6000 MHz以上频段由800万元/MHz/年降至50万元/年。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频段,3000-4000兆赫频段由80万元/兆赫/年降至50万元/兆赫/年,4000-6000兆赫频段由80万元/兆赫/年降至80万元/兆赫/年,6000兆赫以上频段由80万元/兆赫/年降至8万
同时降低5G公共移动通信系统的频率占用费标准。为鼓励新技术、新业务发展,前三年降低5G公众移动通信系统频率占用费标准,未来三年逐步落实优惠政策,即从5G公众通信系统频率使用许可证发放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三年(按财政年度计算,下同);第四年至第六年,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分别按国家收费标准的25%、50%和75%征收,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根据高通量卫星系统的技术和运行特点,调整了Ka频段(17.7-21.2 GHz,27.5-31 GHz)高通量卫星系统频率占用费的收费方式,即按照空间电台500元/MHz/年(传输)和地球站250元/MHz/年(传输)分别向网络中的卫星业务运营商和终端用户收取,改为卫星系统业务频率的实际占用带宽。
降低空间科学研究卫星系统的频率占用费标准。列为国家开展空间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的空间电台、地球站,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50%收取频率占用费,即空间电台250元/MHz/年,地球站125元/MHz/年。
除了网络运营的Ka波段高通量卫星系统和进行空间科学研究的国家重大专用卫星系统外,其他卫星通信系统的频率占用费标准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即空间站500元/MHz/年(发射),地球站250元/MHz/年(发射)。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通知的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降低频率占用费标准和各项优惠政策。各级价格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违反本通知规定的收费行为。上述规定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未缴纳的频率占用费应于2018年4月1日前缴纳,缴纳时按原标准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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