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结果:经审理认为,被告单位南阳大新实业有限公司、南阳大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国家财务管理制度,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告人毕应贤等10人,作为被告单位南阳大新实业有限公司、南阳大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数额巨大的共同犯罪。据此,被告南阳大新实业有限公司和南阳大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罚款50万元。包括毕应贤在内的10名被告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判处1至10年监禁,并被罚款。
典型意义:本案被告非法集资金额高达24亿,涉及本市乃至其他地区5140户。截至事件发生时,给集资户造成的经济损失达10多亿元。非法集资作案手法的共同点是虚假承诺,骗取公款,并在初始阶段及时支付以获得信任,让不了解真相的公众可以冒着任何风险加入。最终,集资者负担不起高额利息,导致资金链断裂。本案被告通过他人向社会宣传自己的财务实力雄厚,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使很多投资者相信自己的个人投资会“安全不亏”,并加入其中。他们抓住了公众希望获得高回报、渴望成功的心理,精心设计了一个骗局。结果参与者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最终导致金钱损失,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容易引发社会风险,影响社会和谐,造成社会不稳定。所以大众应该理性投资,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对投资风险要有心理预期。
张天狗犯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014年,被告张天狗在郑州注册成立河南现金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并设立P2P网贷平台。依托其南洋0377车会员的信息,向车会员发出招标公告,名义上为企业或个人融资贷款,实际上截留投资者的投资资金或挪用到期资金,并按固定的2分钟月利率向投资者返还利息。2015年3月以后,投资者本息不能从网站上支取,客户资金被冻结。
经南阳成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张天狗通过过桥基金项目、众筹基金项目、P2P基金项目吸收公募资金509笔,共计2亿多元,已付本息1亿多元,剩余本金1亿多元。
判决结果:经审理,法院认定被告人张天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张天狗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过程中,资金管理混乱,不考虑还款能力,任意控制吸收的资金,导致事件发生后无法追回集资参与者数亿本金。在此基础上,被告人张天狗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50万元,并退还集资参与人的资金。
典型意义:本案被告张天组建“0377车惠友馆”开发会员,不仅以“众筹”、“过桥”等名义向会员或会员亲属高息借款,还在互联网上搭建P2P网贷平台开展融资业务,搞资金池,截留投资者投资资金或挪用到期资金,导致集资参与者无法收回数亿本金,社会影响恶劣。
P2P点对点借贷作为互联网金融最早的发展模式,为许多急需资金的人提供了便捷的渠道。但近年来,大量非法运营的P2P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问题平台爆炸式增长。大量平台跑路倒闭,大量投资者亏损。例如,一度流行的“电子租赁宝”案非法集资500多亿元,涉及90多万投资者,受害者遍布全国31个省市。面对众多投资平台,公众应提高警惕,认清非法集资的性质和危害,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冷静分析,不要相信平台承诺的高回报,以免误入歧途。
李、犯集资诈骗罪
基本情况:2015年3月23日,被告李的养父与河南晨风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工厂租赁合同,同意将晨风科技有限公司的一条化肥生产线租赁给生产。合同签订后,李伪造了晨丰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并将伪造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悬挂在邓州市中农晨丰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门前。李以种植合作社、晨丰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故意夸大宣传,向社会集资,骗取集资款共计1000多万元。事发后,李拒绝退还和筹集的资金。
判决结果:经审理,本院认为,被告人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诈手段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构成集资诈骗罪。李、利用晨丰科技有限公司租赁的化肥生产线,将伪造的晨丰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放置在中农种植合作社进行虚假宣传,并通过投资中农种植合作社非法集资偿还本息。石建鹏等人只向晨风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了100万元的租赁费,然后在组织了8个月左右的化肥生产后,仅两个月就停产了。然而,石建鹏和其他人继续为社会上不明身份的人非法筹集资金,导致无法归还资金,也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资金的下落。李、以非法占有资金为目的,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李、注册成立中农种植合作社,其经营范围是组织合作社成员从事小麦、玉米、豆类、杂粮、种苗等种植。但实际主要经营活动是非法集资。据此,被告人、李分别以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20万元,并返还集资参与人的资金。
典型意义:本案表面上是在经营一家“中年农协”,实际上是在高诱导性的社会不特定对象中欺诈性集资,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本案中,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伪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不仅虚假登记,而且进行虚假宣传,捏造事实,蒙骗公众,以入股方式非法集资还本付息。基础
案的受害者多为农民,他们将积蓄了一辈子的血汗钱拿出来投资,结果血本无归,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当前,非法集资犯罪骗术花样翻新,投资者不要轻信所谓的高收益,在投资之前要考虑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其市场行情,了解其融资是否合法,其经营模式、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不要盲目相信宣传造势、熟人介绍、专家推荐,避免头脑发热,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三起涉黑恶犯罪案件典型案例
王霞光等十四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基本案情:2005年被告人王霞光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缓刑后,在内乡县灌涨镇灌涨街、魏庄村周边树立了恶名。2009年7月王霞光又采用欺骗手段入党,2011年2月通过贿选进入魏庄村委,担任魏庄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同年9月,再次通过贿选担任魏庄村的村支书、村主任。王霞光自担任魏庄村支书、村主任后,随意辱骂、更换村民小组组长及村干部,并委任罗丽军等人为村协调员,参与村支两委事务,解决王霞光或村委不便出面处理的事情。在其淫威下,原党支部副书记王建党、村委委员王国政、村建房专干马书群、马书红也逐渐聚拢在王霞光的周围,听命于王霞光的任意调遣和使用。同时,王霞光以向组织成员发放报酬、宴请骨干成员和有功人员、为骨干成员提供经济帮助等方式,笼络安抚人心,令闫海飞、罗丽君、王建党、王国政等组织成员心甘情愿为其效力。自2010年以来,王霞光等人采取暴力手段或以暴力相威胁,有组织地实施了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妨害公务、职务侵占、挪用公款、非法经营、骗取贷款等违法河南南阳金融案件最新动态犯罪活动,共计18起,造成8人被殴打致伤,2人自杀(未遂),多个家庭财产受损的严重后果。
裁判结果:内乡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3日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经营罪、骗取贷款罪、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判处王霞光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对其余组织成员在有期徒刑一年到十一年间判处刑罚。一审宣判后,王霞光等九人提出上诉,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于2020年5月20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王霞光因犯罪被判处刑罚,不思悔改,反而利用此在当地树立恶名,并通过欺骗手段入党、担任村干部,后利用村干部身份,逐渐形成以其为首,罗丽军等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犯罪组织利用魏庄村基层组织的合法外衣和把持基层政权的便利条件,从村委和社区多次挪用或侵占集体财物,用于个人及组织成员使用;以村委名义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所获利益进入村委账目后,由王霞光控制,部分款项由王霞光使用或为组织成员提供便利。该组织成员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暴力犯罪的方式参与魏庄村社区开发建设项目,攫取大量非法经济利益。该犯罪组织长期非法控制魏庄村基层政权,把农村基层组织变成犯罪组织的活动平台,挪用扶贫资金、侵占村集体财产,严重损害了基层党委、政府形象,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本案的审理,净化了社会空气,维护了社会秩序,优化了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环境,极大地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马锋等四十九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基本案情:马锋因犯盗窃罪、流氓罪、故意伤害罪被多次打击处理后,仍不思悔改。2003年8月23日,马锋又因争夺南阳市卧龙区彭李坑(盆地坑)水库承包权,与他人产生矛盾,双方各纠集百余人在彭李坑水库械斗,马锋纠集王向东、胡建伟等人将对方一人打成轻伤,自此在社会上树立了能打敢拼、凶狠霸道的恶名。
2008年开始,南阳市仁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华公司)法定代表人曹云良以城中村改造的名义,开发南阳市滨河路与范蠡路交叉口宛城区仲景办事处泥营村区域地块,项目命名为澜湾盛景。因该项目未取得用地手续,拆迁和占地过程中遇到阻力。马锋找到曹云良,以能解决拆迁、解决占地纠纷和协调外部事务为借口,介入该项目,并于2010年7月入股仁华公司。2011年五一前后,澜湾盛景项目举行奠基仪式。为顺利拆迁,马锋召集马红卫、杨伟、牛建设等一批有前科劣迹的社会闲散人员,为强拆强占,强行施工看场护院扫除障碍;在控制公司非法占地和拆迁过程中,以工程利益输送笼络在社会上有一定恶名的王秀军(另案处理)、胡建伟、梁俊等人参与澜湾盛景项目开发;用感情投资拉拢王向东,王向东又网罗郭冰(在逃)积极参与马锋组织、领导的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马锋为组织、领导者,王向东、梁俊、王进友、王秀军、胡建伟、李东坡为骨干成员,曹云良、周党太、马红卫、马丽君、郭冰为积极参加者,刘运发、杨伟、牛青峰、牛建设、蔡长青、周国波、张海旭、闻通、王跃武、丰天阳、王秀龙、海光俊、王霞、武国超、张培根、龚梅全、张海军、刘廷宵、兰宏星、杨玉献、李绍朴、马超良、姜维(在逃)曹炳涛(另案处理)吕萌(另案处理)孙自良(另案处理)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该组织通过暴力强拆等违法犯罪、违法建成澜湾盛景项目,出售房产攫取2.7亿元资金,敲诈勒索他人300余万元资金,对小区业主强卖水泥、沙石等谋取非法利益。马锋等人将违法所得用于购置作案工具增强组织犯罪能力、发放工资、奖励成员等维系组织的生存、发展。
2011年5月至案发,该组织以暴力、威胁为手段,通过强占土地,暴力拆迁,逃避政府监管,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毁财、强迫交易、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等违法犯罪7类70余起。该组织通过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树立了自己的恶名,确立了强势地位,践踏社会法治,挑战政府公权,形成了对他人的威慑和心理强制,导致群众安全感下降,部分群众对政府失望,对社会不满。
该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致使数十名群众不敢报警;干扰、破坏200余户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干扰、破坏公司的正常经营行为;多次干扰、破坏国家机关执法活动,有关行政管理职能、执法办案职能不能正常行使;马锋利用担任仁华公司总经理的身份当选为南阳市宛城区人大代表,作为自己的光环和护身符,以合法身份掩盖其犯罪本质,聚众阻碍警察执法、对抗行政监管部门管理,社会影响极为恶劣。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在宛城区泥营社区及周边地区产生重大影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经济秩序和群众生活、生产秩序。
裁判结果: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8日作出刑事判决,以被告人马锋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强迫交易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其余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二十年不等的刑罚。一审宣判后,马锋等38人提出上诉,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于2020年6月26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马锋案是我市近年来少有的影响重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系列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两级法院上下一盘棋,积极组织动员,细化工作责任,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有力地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嚣张气焰,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足感。被告人马锋涉黑案的从严从快审理,是对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考验,体现了全员齐心办大事的精神风貌,体现了对扫黑除恶工作的使命担当,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
杨向东等二十四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基本案情:2013年7月30日,被告人杨向东注册成立淅川县汇丰农业投资咨询公司,其以该“公司”为窝点,纠集二十余人恃强凌弱、逞凶斗狠、为非作歹,长期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有组织地实施了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妨害作证等违法犯罪活动,共计30余起,造成1人轻伤、2人轻微伤的严重危害后果,以获取非法经济利益。
裁判结果: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3日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判处杨向东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不得假释;对其余组织成员在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二年六个月间判处刑罚,并处2万至10万不等的罚金。一审宣判后,杨向东等24人提出上诉,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于2020年6月24日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本案系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在一定区域内以高息放贷牟取非法利益,称霸淅川县域非法放贷行业、扰乱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典型案例。杨向东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众多,组织结构稳定,组织层级和职责分工明确,组织纪律规约严格。该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妨害作证罪等大量违法犯罪活动,树立犯罪组织淫威,以不当手段获取经济利益,扰乱金融秩序。该案的审判,摧毁了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打击了其刑事犯罪,使各被告人得到了应有的刑事处罚,净化了金融信贷环境,充分保障了民营企业的运行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黑恶势力之所以能危害一方,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有一定的财力物力支撑,通过非法手段攫取经济利益,是黑恶势力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如不彻底铲除,很容易出现“打而后生”问题。“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法院依法全面查清该黑社会组织涉案财产、利益链条,对以杨向东为首的黑社会组织所享有的近900万元的债权权益,以及车辆、办公用品等财产予以追缴。查明黑社会领导者、参与者的个人财产,本案以杨向东的《离婚协议》作为查明其个人财产的突破口,抽丝剥茧,查明其两处房产、股权收益、车辆等个人财产,对个人全部财产予以没收,对于他人用于支持该组织活动的财产亦予以追缴;对其他23名涉案人员均采用罚金刑,共处罚金103万元,斩断该组织的“毛细血管”。责令被告人返还被害人的财产或相等价值的财物,保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通过以上举措,彻底摧毁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基础,不给其死灰复燃之机。
来源:河南经济报
编辑:文韬
南阳新野 南阳吧
2013年春,公众的“投资”被吸纳,高回报4美分,每只基金被给予1.5%至2%的佣金。据悉,大新每半年支付数亿元利息。
大新实业的钱都用在房地产上了吗?很多理财客户反映,大新实业筹集的资金只有一小部分会用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大新实业筹集的资金是通过个人账户直接转账,而不是企业账户。
在2014年11月5日提交给南阳金融办的一份材料中,大新的几位理财客户表示,“我们承认,我们贪图高利率,自己犯错误,愿意返还不义之财”。
宋建波将南阳房地产的事故频发归因于房地产行业下行压力和企业融资渠道的缺乏。同时国家也没有出台一些相应的管理规定。
如果说市场因素才是房地产行业冷淡的真正原因,那么“瘦身钢条”事件就成了导火索。万宇集团表示,资金链断裂的原因是摊子太大,市场销售不好。“瘦身钢筋”事件后,万宇集团成为南洋首家资金链断裂的房地产企业。
2014年6月,央视《焦点访谈》曝光南阳市建筑市场“瘦身钢筋”现象后,南阳市政府对全市房地产进行了整顿检查。这使得许多依靠高息融资的房地产项目不得不停止建设,也使得严重依赖民间融资的房地产资金突然收紧和断裂。
铺饼式的城市建设发展使得南阳房地产过剩,其中2012年在南阳举办的农运会是一个重要的推动力量。不到四年,南阳就拆迁各类建筑550万平方米,提供7000多亩土地用于建设农业体育场馆,搬迁5万多人。
2011年,南阳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从70平方公里增加到100平方公里。中心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超过30亿元,是投资强度最大、建设项目最多的一年。2012年南阳市新城建项目总投资超过50亿元,相当于过去10年的总投资。
记者接触的许多政府官员也表示,南阳的许多房地产项目缺乏必要的手续。万宇集团的法定代表人赵明云之前告诉媒体,他现有的10多个项目没有一个具备所有的手续。
在南阳市住房建设委员会主任、房管中心主任肖禾被调查之前,其前任南阳市房管局原局长丁玉昌、房管委员会原主任安怀申被免职。除了查出受贿,他们还从房地产企业收取了5%和10%的开发利润。
针对目前南阳市房地产开发面临的问题,南阳市官员近日公开回应:“目前,虽然我市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困难,但房地产市场总体稳定。”
同时,通过调查分析,南阳市房地产商会也认为,2015年南阳楼市将在“正常运行”的大基调上呈现出“企稳趋好、运行平稳”的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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