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十堰市农业和农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有关部门的统筹安排进行部署。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了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全局干部职工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断加大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断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力度,大力推进法治建设。
一、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各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和严格执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方法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亲自部署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关键环节,亲自督办重要任务,更好地完成全面法治建设的各项任务。 局党组和领导小组始终把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纳入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健全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下属单位和局领导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农业和农村法治建设的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法治建设。同时,我们把建设法治与创造和平结合起来,使局内建设法治的工作内容更加丰富,更加有效。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全员干部职工参与的格局,真正落实了法治建设工作。
第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充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加强政务公开,建立名单制度。
认真梳理本单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权力清单,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和湖北省政府服务网向社会公开,消除权力寻租空间。
加强普法宣传,提高法治思维。
第一,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制度。坚持党组会议、科长例会、周四学习日等集中学习方式,将学习内容与工作实际相结合,穿插涉农法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土地合同法、种子法、渔业法等涉农法律法规、基础法律知识和政治理论,加强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应用,保障法治建设的实施。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宪法宣传日、全国扶贫日、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为载体,坚持组织一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会议、宣传栏和法律咨询等方式,积极在创文宝联社区和村庄开展精准扶贫法制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全民守法和维权意识。第三,加强教育和培训。坚持依法学习和培训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充分利用执法工作
优化经营环境,服务企业发展。
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动态掌握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困难,协调解决企业复工问题。一是积极争取将农业企业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护企业。抓住国家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企业政策机遇,积极推荐和争取我市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进入支持名单。近20家企业被推荐到发展改革部门。目前,我市已有7家农业企业(粮油企业除外)被列入重点企业扶持名单,企业获得优惠贷款。二是帮助企业赢得政策支持。收集整理企业在电力、物资、贷款、就业等方面的需求。并推荐给信、发改、电力、金融等相关部门。并争取相关政策的落实。三是积极参与全市“千干部进千企业,服务行业促发展”活动。14名县级干部每人负责在市区承包一家规模以上的企业,长期为承包企业提供专职“保姆式”服务。积极帮助企业争取省级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在特色产业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上给予资金支持,并组织企业出国参加农业展览会开拓市场。目前我局收到“双千”平台转来的两个问题,已经按时解决。
第三,严格市场监管,为农业和农村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一、积极开展新冠肺炎肺炎疫情的法治防控。疫情防控期间,局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材料、转发权威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消息等方式,向企业和居民宣传普及新型冠状病毒的科普知识和科学防疫方法,有效推动了新冠肺炎肺炎疫情的依法防控。
第二是
深入开展农产品打假专项行动。
认真开展春夏秋冬种植投入品市场检查。全市共采样227份种子样品,其中市支队采样41份(其中杂交玉米16份、杂交水稻2份、油菜20份、小麦3份),发芽率、净度、水分和转基因检测3项指标均合格。共取样4个农药样品和17个肥料样品。处理两起案件。对省级部门、省级兵团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通报的产品进行调查,并对本市主要城区的农药仓库和经营门店进行检查
50多家,核查产品标签509个,抽取农药样品4个,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开展农药经营许可专项整治行动,市主城区累计检查农资门店7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00人次,市主城区累计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48家,其中27家拥有或已更换新《农药经营许可证》。开展危险化学品(硝酸铵)排查,累计排查肥料生产经营企业、门店120余家,暂未发现硝酸铵肥料。开展市主城区卫生杀虫剂专项检查,累计检查门店15家、核查产品标签140多个。三是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开展“利剑”行动,巡查农业专业合作社48家次,现场速测农产品样品88批次;开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样,共抽取样品243批次,其中定性检测233批次,定量检测10批次;处理武当山特区市场监管局移交豆芽非法添加物案件,抽样1批次,定量送检1批次;办理2起超范围用药案件。开展禽蛋质量安全集中治理“利剑”2号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共快筛检测110个鸡蛋样品,样品合格率100%,未发现药物残留超标行为;检查禽蛋养殖合作社7家次,抽取禽蛋样品7批次,定量送检7批次。开展2020年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演练活动。
四是
强化畜牧兽医执法
。扎实开展兽医兽药执法,组织执法人员累计500余人次,定期对十堰城区10家兽药饲料经营门店、11家动物医院(诊所)、12家乡村兽医诊疗点、20余家养殖场(户)开展全覆盖巡查,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件,结案4件。积极参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清查工作,共检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51家、动物园1家、冻库15家、集贸市场301处、餐饮场所610处,摸清了近年来野生动物养殖、观赏演艺、转运、检疫情况基本底数。集中组织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百日专项整治活动,全市安排检疫人员223名,共检查车辆1874台、生猪头,处理违法违规调运4起,查处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车辆224台,无产地检疫合格证生猪1417头,全部按照相关法律要求进行了规范处置。强化畜产品安全监管,完成省厅下达的动物产品抽检任务30批次、饲料1批次,市级动物产品抽检任务35批次,样品合格率均为100%。有序组织开展屠宰环节两项制度“回头看”和飞行检查工作,累计组织执法人员60人次,完成对全市12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飞行检查,共抽取血液样品120批次(240份血液样品)开展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样品合格率为100%。
五是
大力提升农机执法监管
。加大农机田间道路执法查处力度,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深,共开展检查60多次,检查农业机械100余台,重点整治脱检逃检、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违法载人、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40余起,立案查处1件。加大农机生产经营维修网点执法检查力度,着力清查农机产品及零配件“三无产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坑农害农的行为,共出动检查20余次,检查30大类农机产品和400余品种农机配件。开展农机法治宣传,组织农机执法人员送法律、送技术下乡,共开展安全宣传下乡4次,培训机手800余人,发放安全宣传资料1000余份,发送安全提醒2000余条。启动实施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了《关于落实十堰市渔业船舶农业机械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具体措施》,结合城区农机执法工作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意见,围绕“变拖”和微耕机,重点从摸清农业机械底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农机安全执法专项行动等方面保障农机安全,在房县举办十堰市2020年农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现场会和全市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
六是依法开展
禁渔护渔
。实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共开展执法行动60余次,出动执法车辆95车次,执法艇26船次,人员500余人次,巡查1700余公里,清理违规网具50余片5000余米;行政立案5件,协助县市区办理案件6件,移交市检察院电鱼案件1件,协助公安办理电鱼案件3件,配合、联合公安机关处置其他涉渔案件、事项14次。强化日常监管巡查,建立“巡查台帐”,集中力量对城区所有水域进行拉网式清查,全覆盖巡查,对堵河鳜种质资源保护区巡航开展执法检查5次,不定期对堵河张湾段等水域开展巡查60余次。认真开展举报问题处置,建立健全渔政应急值守和举报监督制度,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0余件,所有反映的问题均做到件件核查落实。加强协作配合,与市公安、检察院、网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系,开展了多次联合执法;联合乡镇派出所开展日常巡查监管,持续开展打击电鱼、使用密眼网具等非法捕捞行为;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整顿非法渔具制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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