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历史上,出现了许许多多著名官吏,有的利用手中的权力,贪赃枉法,以权谋私,中饱私囊;反之,有的为官清廉,刚正不阿而名留千史。前者臭名昭著,后者流芳百世。
在历代的官吏当中,最受百姓爱戴的还要属开封府的包拯,他几乎是家喻户晓,他判案铁面无私,为官公正严明,人送外号包青天。他为民伸冤,断案神速,并且不畏强权,他秉承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为百姓造福为己任,一心为国为民,受万民爱戴的好官,却一直被人误认为官拜丞相,因为他铁面无私,把始乱终弃的驸马陈世美正法,于是就有了陈世美原配夫人秦香莲的那句广为流传的唱词,“相爷替民伸冤屈”。纵观包拯的宦海生涯,不难发现他并未曾官拜丞相,那为何百姓们又叫他丞相呢?
说到包拯的官职,就不得不从整个北宋的官制探究原因。宋朝的政治体制与其他封建王朝不太一样,宋朝没有固定的丞相,也就是说,这个职位并不是铁饭碗,它采取的是轮官制,而这样做的目的就在于集中皇权,分散相权,以改变之前宰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与皇权之间的尖锐矛盾。
北宋前期仍设三省:中书、门下、上书,中书省的长官为正丞相,参知政事为副丞相。而我们的包青天包拯是北宋天盛五年的进士,包拯至情至性,父母在、不远游,所以他在高中进士之后,并没有马上选择入朝为官,而是在父母相继驾鹤西去之后,守孝完毕,在亲戚朋友的劝说之下,才踏足仕途的。
直到宋景祐四年,包拯任知县,颇有政绩,后来被调任瑞州知州,回京之后任监察御史,对处事不当、行为不法的官僚都可以进行弹劾,也就是相当于现在的中纪委书记。
后来他最高任职枢密副使,管理军政,形同于宰相,官居正二品,而包拯在枢密副使这一职位上,不过一年半的光景就去世了,在死后追增了他一品礼部尚书,所以包拯一辈子都没有当过丞相。包拯为官26载,最为人熟知的便是开封府尹,相当于现在的直辖市部级领导,直至他去世也没能坐上相位。
之所以在民间称他为丞相,大概是因为老百姓们都希望这样的好人能够做最大的官替民伸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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