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发布《2017年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及2018年电力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2017年,未发生重大电力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电力安全事故、水电站溢流溃坝事故和对社会影响较大的电力安全事故。
2017年,全国发生电气人身伤害事故53起,死亡62人。其中,电力生产人身伤亡40人,死亡41人;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13起,死亡21人。自然灾害造成电力人员伤亡3人,死亡3人,重伤1人。未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发生电力安全事故14起。
2017年,全国因电力引发人身伤亡事故2起。它们是:5月7日,国家电网公司所属江西输变电建设公司的分包商四川强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在500 kV福州至罗坊输电线路工程的线路收紧作业中,发生181号杆塔倒塌事故,造成151号杆塔头部开裂,操作人员随杆塔坠落,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
5月14日,青岛恒远电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青岛恒远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分包商青岛莆田电器有限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所属山东省电力公司青岛胶州110 kV输电线路施工中发生倒塔事故,造成4人死亡。
2018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纲领,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主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构建安全风险分类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范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管手段的技术进步和精细化管理创新,不断强化监管执法和责任追究,不断推进本质安全建设,营造良好安全文化氛围,保持电力安全生产持续稳定态势。主要目标是:2018年,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杜绝电力安全重大事故,杜绝电厂溃坝和溢流,防止主要设备严重损坏事故,防止对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 进一步减少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和人员伤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电力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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