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年福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工作,我市城乡居民(含在校学生)应按时办理参保登记和续缴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期限
保险缴费年限自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年限自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参保对象
(一)按照属地保险原则,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应参保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本市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的学生;
(三)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证(有效期内)持有人;
(四)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的非从业港澳台人员;
(五)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含华侨、港澳台学生);
(六)县级以上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认定的宗教组织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宗教教职员工。
第三,支付标准
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2021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1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20元。
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实际无赡养人子女等医疗救助对象;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一女二女绝育户;精准扶贫医疗覆盖保险保障对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
全部由政府资助。
第四,保险登记
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居民医疗保险登记。首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以下办法办理:
(一)一周岁以下的新生儿,由其父母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其注册的社区(行政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通过福建省网上服务大厅福州智能审批渠道进行登记。新生儿90天内出生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出生90天后参保的,从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
(2)城乡居民可持户口本和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社区或行政村办理,或通过福建省网上服务大厅福州办理
招生报名智能审批渠道。
(三)学生户口簿或身份证(或港澳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行政村)或学生就读学校办理保险登记。
(4)长期(一年以上)在榕树居住的非从业港澳台人员,持港澳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社区(行政村)办理保险登记。
动词(verb的缩写)支付渠道
城乡居民办理医疗保险登记后,可以通过以下渠道申请缴费:
(a)移动支付。下载福建税务通App、中国银联快速通App、e福州App,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微信官方账号、银联福建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或者通过二维码扫描完成支付。
(二)普惠金融服务点支付。持有相应的银行卡
普惠金融服务点通过信用卡支付。
(三)药店代理支付。我市参保职工持有社会保障卡,使用个人账户
60天的等待期。等待期结束后,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缴费前和等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个人缴费标准为310元;2021年7月1日后,被保险人应付金额为930元。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请关注微信,福州医保局微信官方账号,或拨打咨询电话:转7。城乡居民医保缴费,请关注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福建税务或拨打咨询电话:(税务服务热线)和(社会保险服务热线)。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福州市医保局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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