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好!我是阿攀哥,祝大家周末愉快
本周事项记录如下:
本周交易
无。
收益及持仓
截止2022年9月17日,2022年年内收益负16.95%,同期沪深300指数下跌20.4%,实盘收益率领先指数3.45%。
目前持仓:腾讯、茅台、洋河、长春高新、万华、陕煤、分众、古B,海康、福寿园、美的、泡泡玛特等12家公司,其中主角腾讯占比约47%,其余都是配角,具体明细如下:
说明:
1、根据公司的竞争优势分为ABCD四挡,ABD挡按照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其中:A挡估值30倍、B挡估值25倍、D挡估值15~20倍。C挡是周期性公司,按照席勒市盈率估值。
2、2022至2024年的盈利预测来自券商预估数据(做个追踪记录,看看这个预测会有多离谱),茅台盈利预测未考虑提价因素,但在3年内茅台提价的概率接近100%,预估2024年归母净利润1000亿,2024年合理估值3万亿人民币。
3、分众与陕煤的2022年合理估值选截止2022年的最近10年平均归母净利润×30倍,万华化学是成长型周期股,未来3年产能有较大幅度提升,万华化学的2024年合理估值选截止2024年的最近10年平均归母净利润×30倍。
强烈申明
本文仅我个人投资记录,文中任何操作或看法,均可能充满我个人的偏见和错误。文中提及的任何个股或基金,都有腰斩的风险。请坚持独立思考,万万不可依赖我的判断或行为作出买卖决策切记切记!
本周事项
一、从洋河2020年中报的一处披露错误中说起
洋河在2020年执行新收入准则,首次出现了“合同负债”科目,洋河在2020年中报中披露的合同负债如下图:
洋河在2020年中报披露的时候,合同负债的期初余额(2019年12月31日)为67.53亿元。此时的合同负债金额=预收账款金额。
但是,洋河在2020年年报披露的时候,合同负债的期初余额(2019年12月31日)为60.66亿,如下图:
为什么在同一时点(2019年12月31日),年报与中报披露的合同负债金额不一样呢?差额为6.87亿(67.53-60.66)。
在洋河2020年度报告首次出现了“待转销项税”科目,金额刚好是6.87亿,一分钱都不差,如下图:
也就是说,洋河在2020年年报的时候偷偷摸摸地把合同负债的期初余额给改了,更正了2020年中报的披露错误,把预收账款拆解为“合同负债”和“待转销项税”。
预收账款=合同负债+待转销项税,合同负债是不含税的。
二、待转销项税是什么鬼?
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有“待转销项税”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会计上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应将相关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
同时,“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列示。
2.1会计确认收入时点
新旧会计准则对收入的确认具体规定如下:
新准则强调在控制权转移时确认收入。
洋河在2020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在商品交付给客户时(控制权发生转移)确认收入。
2.2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增值税确认收入的时间是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如下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如下图:
白酒公司应该属于采取预收货款的方式销售货物,在货物发出的当天发生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应当缴纳增值税。如果先开票了,那么会提前触发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即便没有发出货物,也应缴纳增值税。
也就是说,白酒公司收到经销商的打款,没有发货,也没有开票,这个时候会产生“待转销项税”,它悄悄地随风潜入了。
三、洋河2022年中报待转销项税异常?
最近3年洋河的合同负债与待转销项税明细如下:
2022年6月和2021年6月的待转销项税/预收货款的占比异常,大概只有每年末的一半左右,什么原因呢?
是否贵州茅台、五粮液、泸州老窖等公司的数据也是大概在这个比例?
通过对比发现,贵州茅台、五粮液、泸州老窖等公司待转销项税/预收货款大概在13%(增值税的税率)左右,不管年中还是年末,相对比较稳定。
按理说洋河的待转销项税/预收货款这一比例也应该在13%左右,为什么会低于这个比例呢?
之前有个想法,洋河提前开票了!
通过前面对比分析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会计收入确认时间可以发现,洋河如果未发货而提前开票了,会造成待转销项税的减少。
这个时候缴纳的增值税会增加。而且上半年宿迁市财政困难,2022年1-7月税收总收入同比下降6.9%,如下图:
洋河提前开票缴税,配合宿迁市政府增加财政收入。
但是通过计算发现,增值税的税负率并没有显著增加,如下图:
乍一看,增值税的税负率还比较稳定。
这是怎么回事呢?因为开票的金额占比太小,占比影响不大。
按照洋河2021年的占比12.81%(待转销项税/预收货款)计算,2022年中预收货款25.1亿对应的待转销项税3.21亿,减去已经披露的1.19亿,提前开票缴税2.02亿元(3.21-1.19),对应的开票金额17.56亿(2.02/13%×1.13)。
如果不提前开票的话,洋河2022年上半年应当缴纳增值税19.86亿(21.88-2.02),增值税税负率10.51%(19.86亿/189.08),占比变化影响不大,不容易发现。
恰巧,刚好董秘也回答了这个问题,如下图:
我苦思冥想好几天的疑惑,熬死很多脑细胞猜想的结果最后被董秘三两句话解决KO
但,还有一个疑问:
五粮液所在的宜宾1-7月税收收入同比下降5.7%,如下图:
茅台所在的遵义1-7月税收收入同比下降9.1%%,如下图:
2022年上半年大家都比较难,为什么洋河提前开票缴税2.02亿,配合政府增加财政收入?宜宾、遵义等地的财政收入也大幅度下滑了,茅台、五粮液、泸州老窖等公司没有提前开票缴税,未支援当地政府完成半年度的财政收入考核呢?
可能洋河老板之前是当地政府官员,互相帮助给个面子,毕竟上半年大家都挺难。
企业和政府的关系是把双刃剑,这个“度”得把握的恰到好处,保持和官员的良好关系,维持彼此的信任,可以节约很多沟通成本。如王首富和马首富说的那样,亲政府,远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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