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南岗法院只花了7分钟就举行了公开听证会,听取了认罪和惩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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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网8月27日电(记者石)鉴于被告人姚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并已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取得谅解,法院认定其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免予刑事处罚。在今天召开的黑龙江省法院推进坦白从宽制度经验交流会上,哈尔滨南岗区法院公开开庭,当庭宣判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的案件,耗时不到7分钟。
经查,2019年3月26日18时许,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海河路32号大红门火锅门前,因被害人张停放的白色高尔夫车将其车辆堵塞,被告姚某用车钥匙刮伤被害人张的车辆。经哈尔滨市南岗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损坏车辆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5865元。案发后,被告人姚积极赔偿被害人张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被告人姚于2019年6月19日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据介绍,认罪从轻制度对提高审判效率、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公正、大大节省审判时间、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具有积极作用。它特别适用于刑事快速程序中的远程审理和多案审理,也为高效推进认罪从轻制度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编辑:刘记者: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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