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南岗区法院就哈尔滨市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原支队领导王洪胜滥用职权一案举行公开审理。据报道,由于其滥用权力,非法经营案件造成了300多万元的罚款和国家罚款的损失。
南岗区检察院被告人:2013年10月至2016年,被告人王洪胜在担任哈尔滨市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期间,以被处罚人有立功表现为由,擅自批准并决定减轻行政处罚。该行为违反《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用于减轻行政处罚的立功材料为伪造。被告人王洪胜滥用职权,导致非法经营案件203起,造成国家罚款、罚金共计1万元。在其他4起非法经营案件中,如果有轻罚和违法情节,国家罚款和处罚损失最少10万元,如果有重罚和违法情节,国家罚款和处罚损失最多38万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王洪胜在法庭上认罪并忏悔。审判结束后,法院宣布休庭,案件将在选择性的基础上宣布。(编辑:朱)
(编辑: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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