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承诺保本保收益、打破“刚性兑付”,实行“卖者尽责、买者自负”……自2022年资管新规正式实施以来,保本保息、零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彻底退出市场,银行理财产品进入到净值化的时代。
《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半年报告(2022年上)》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净值型理财产品存续规模27.72万亿元,占比已达95.09%。然而今年三四月份,受市场大幅震荡影响,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净值出现大幅波动,理财产品“破净潮”来袭,全市场理财产品破净率一度超7%,给广大投资者上了一堂风险教育课。
面对种类繁多的理财产品,消费者如何理性投资?近日,包括陕西银保监局在内的多地银保监局发布理财产品风险提示,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及时转变观念,购买理财产品时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
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选择风险等级匹配的理财产品
购买过银行理财的投资者都应该知道,无论是在手机银行还是银行网点购买理财产品,均需要做投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
问卷会对投资者年龄、家庭资产净值、金融投资占比、投资经验、对待投资波动的态度等进行调查,以此判断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并给出适合的产品类型建议。投资者应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理财产品,做到量力而行。
据了解,银行理财产品通常按风险分为R1级(谨慎型)、R2级(稳健型)、R3级(平衡性)、R4级(进取型)、R5级(激进型)五个等级,表示投资者买入这款理财产品后会面临什么样的风险。数字越大,意味着产品中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越高,风险等级也越高。银行理财产品会在产品说明书中明确标明该产品的风险等级。
陕西银保监局在9月16日发布的《关于购买净值型理财产品的风险提示》中表示,在购买理财产品前,消费者要充分评估自身资金状况、风险承受能力、投资偏好等,对银行等金融机构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问题要认真作答,自主决策,真实反映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消费者要正确认识理财产品风险等级,风险等级越高可能收益越高,但损失的可能性也越大。
预期收益率不复存在 业绩比较基准不代表收益承诺
进入8月以来,多家银行理财子公司发布下调部分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公告。业内人士认为,近期权益市场波动以及资金利率下行是导致管理人调整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主要原因。很多投资者在购买净值型理财时,往往会将业绩比较基准误认为产品到期收益率。实际上,业绩比较基准是银行根据产品往期业绩表现、投资策略等计算出来的投资者可能获得的预估收益,并不代表管理人对该理财产品的收益承诺或保障。
普益标准一则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到期的披露了业绩比较基准的12380只封闭式产品中,有近1200只产品到期收益未达业绩比较基准线(业绩比较基准中枢),占比达9.42%。市场波动较大情况下,实际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可能出现较大偏差,投资者的实际收益还是要看具体的净值变化,如果赎回时的净值高于购买时的净值就会获得正收益,低于购买时的净值就会出现亏损。
吉林银保监局在9月16日发布的《关于理性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提示》中表示,理财产品属于投资类金融产品,不属于银行存款,金融机构宣传的业绩比较基准等数据不代表未来固定收益。消费者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应认真阅读和研究产品条款,对产品类型、风险等级、适合投资者类型、投资范围、盈亏规则等进行充分了解。
理性看待市场波动 投资者应树立长期投资理念
资管新规出台前,银行理财产品多为保本型,不管盈利与否,产品到期后都将按投资者购买产品时承诺的收益率支付收益给投资者。2022年资管新规正式实施,其核心内容就在于打破“刚性兑付”,过去银行理财产品承诺的类似“保本保息”“零风险”都成了过去式。
为什么要打破“刚性兑付”?海南银保监局在9月19日发布的风险提示中表示,对金融消费者来说,“刚性兑付”产品传递的是理财无风险的观念,让金融消费者相信无风险也能有高收益的“神话”。长此以往,大多数金融消费者会丧失风险判断能力和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也使得金融诈骗有了可乘之机。对金融机构来说,“刚性兑付”意味着最终的风险将完全由金融机构承担,金融市场的波动和风险是常态,一旦金融机构难以承担,将导致局部乃至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产生。对金融市场来说,“刚性兑付”背离了“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市场规律,不利于行业的长远发展,不利于发挥金融市场的融资作用。
对于消费者而言,要培育长期、理性、科学的投资理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陕西银保监局提示,理财产品净值化管理后,产品净值会跟随市场行情波动,如果频繁申购赎回或者短期未达预期即赎回,很容易出现“浮亏”变“实亏”的情况。金融消费者应理性看待市场净值波动,合理安排资金用途,树立长期投资理念。 华商报记者 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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