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潞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我区初筛阳性人员活动轨迹的通告
10月7日我区在对省外返区人员执行三天三检中发现一例核酸初筛阳性。现将其活动轨迹通告如下:杨某某,女,33岁,系我区太东街道景新花园小区居住人员,新冠疫苗接种三针剂。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其活动轨迹为:10月4日:在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体育广场附近核酸采样,检测结果为阴性,后返回其妹妹家中未外出。10月5日:从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乘坐由上海虹桥开往焦作的G1948次列车(6车厢13B)到达郑州站,后转乘由郑州开往长治东的D7854次列车(4车厢01B)到达长治东站下车,站内落地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乘出租车晋DD28766回家。10月6日:在景新花园小区北门口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随后在该小区楼下潞卓E家蔬菜店买菜后返回家中未外出。10月7日:在和济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随即转运至长治市人民医院潞州分院隔离治疗。请在以上风险时间段到过相关重点区域和场所的人员,立即向属地社区(村)、单位、入住酒店或属地疫情防控办报备,主动配合落实隔离观察、健康监测、核酸采集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长治市潞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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