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增额终身寿险的AB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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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郭婧婷 北京报道

低利率时代,人们开始寻找可以锁定未来收益的产品。

在此背景下,增额终身寿险等具有理财效果的保险产品逐渐走俏,正在成为保险公司保费增量的主要动力来源。

中国保险业协会近期发布的报告显示,近两年,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占据银保市场绝对主流地位。2021年,终身寿险在期交产品年度销量的前十中占了七席。

但在产品热销之余,相关的销售误导和理财化风险等问题,亦引发各方高度关注。

保额增长≠投资收益

据媒体统计,目前有40余家寿险公司将增额终身寿险当作主力产品,仅某中介平台就有近70款类似产品在售。

《中国经营报》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不少银行理财经理开始向投资者推荐能长期锁定利率的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多位银行理财经理向记者表示,在利率下行的大趋势下,不少投资者把目光投向长期、稳定又具有灵活性功能的保险产品,如增额终身寿险。其称该款产品具有低门槛、易操作、高杠杆及私密性强等诸多优点,在财富管理和财富传承中应用广泛,保险合同载明现金价值,通过指定受益人及受益比例,明确法律关系,可以实现定向传承。

“增额终身寿险是指那些长期收益锁定在3.5%左右、前期锁定、中后期灵活性较高的长期类储蓄计划。适合用来做闲散资金的长期配置。如果你保障齐全,手里又有不少闲钱,想配置长期的稳健理财,又承担不了股票、基金的波动风险,可以考虑这类增额终身寿险。这类产品最近卖得非常好,部分产品开始下架了。”某资深保险经纪人向记者推荐道。

上述保险经纪人告诉记者,若30岁开始投保该款保险,连续5年每年缴纳1万元保费,按照写进合同的3.5%复利计算,到了55岁,年度末保险金额达到10.5万元,现金价值是10.7万元,达到翻番的效果。

谈及时下理财型保险受欢迎原因,中国精算师协会创始会员、资深精算师徐昱琛分析,资管新规后,部分消费者对不保本的理财产品产生忧虑,从而青睐于现金价值有保证的保险产品。以终身寿险为例,其长期复利可达到3.4%,甚至3.45%以上,这对一些追求长期稳健收益的投资者有很大的吸引力。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上述银行理财经理还是保险经纪人,都将“收益复利3.5%”作为销售卖点。

对此,中国精算师协会微信号发表文章《风险提示丨警惕增额终身寿险误导宣传 》称,增额终身寿险复利3.5%是一些销售宣传中经常出现的话语,其中提到的3.5%并不是投资收益率,而是保额增长率。

“终身寿险的保额是指在被保险人身故或者全残时,受益人可以领取到的保险金额。终身寿险的保险金额可以在产品设计时预先设定,如每年增长一定比例或每年下降一定比例。所谓的增额终身寿险,是近年来市场上出现的将保额设计为每年增长一定比例的终身寿险,其首年保额较低,会远低于每年保额不变的终身寿险。保额增长和投资收益概念差别较大,有的保险营销员在销售该类产品过程中涉嫌误导性宣传,请消费者予以警惕。”中国精算师协会警示。

国泰君安分析师刘欣琦表示,增额终身寿险为被保人提供的身故风险保额相对较低,在绝大部分年份保额等同于现金价值,即退保和身故所能获得的收益是相同的,因此通常而言增额终身寿险被作为储蓄型产品销售,产品的现金价值是最主要的保险利益。

警惕风险

“利率下行、股市大跌,增额终身寿成为理财首选” “刷爆朋友圈,增额终身寿是最省心的理财工具”当这些标语充斥在代理人朋友圈,人们恍惚,增额终身寿是保障产品还是理财产品。

据了解,增额终身寿险的主要功能是提供身故或全残保障。然而,尽管它是一款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但大部分增额终身寿险可以通过减保的方式领取部分现金价值,使其具备了“理财产品”的效果。

对于增额终身寿险的“理财化”,业内存在不少争议。

中国精算师协会相关负责人认为,增额终身寿险的主要功能是提供身故或全残保障,养老、储蓄功能较少。如果保险消费者想要购买保险产品来满足养老、储蓄需求,还是应当选择功能较为匹配,提供生存给付的年金保险或两全保险产品。在销售宣传中将增额终身寿险产品类比理财产品,忽略其保障功能,诱导保险消费者中途退保,不符合该类产品的设计初衷。

值得一提的是,通过中途退保实现保障转理财功能实际上存在一定风险。增额终身寿险并非稳赚不赔,保险消费者如果中途退保,可以领取保单的现金价值,增额终身寿险的现金价值一般在前5年低于累计所缴保费,之后才会逐渐超过累计所缴保费。

据中国精算师协会不完全统计,若在投保后第一年退保,将会损失10%~60%的保费;若在第20年退保,收益约在2%~2.5%之间。扣除销售成本、运营成本等一系列费用,增额终身寿险往往是在超过十年的存续期后才能明显看到复利的收益。

对于增额终身寿的一些误导乱象,监管多次发声规范市场。

2022年年初,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近期人身保险产品问题的通报》【人身险部函〔2022〕19号】(以下简称“《通报》”)以及《人身保险产品“负面清单”(2022版)》。《通报》点名11款增额终身寿险增额利率超过3.5%,易与产品定价利率混淆,存在噱头营销风险。

而在此前对人身保险产品的监管过程中,产品前五年退保率过高、长险短做、产品保障程度低、变相理财等也成为银保监会多次通报的典型问题。

上述负面清单第41条至第43条指出,在产品责任设定方面,银保监会发现部分产品增额终身寿险的保额递增比例超过定价利率,有的产品减保比例设计不合理,加保设计存在变相突破定价利率风险,还有产品责任中包含满期金累积生息责任,存在严重风险隐患。

此外,增额终身寿险可能会给保险公司带来的利差损风险也不容忽视。刘琦欣指出,对保险公司而言,增额终身寿险面临较大的利差损风险,保险公司需考虑降低预定利率或降低减保权益限额等来应对利差损风险。

中国精算师协会提示广大保险消费者,不盲目跟风,要综合考虑家庭情况、收入情况,根据自身需求确定投保何种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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